晴時多雲

房地合一逾期申報 初犯罰鍰減半

2019/11/14 05:30

(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房地合一」稅制於2016年上路,根據規定,適用新制的交易須於次日起30天內完成申報;不少民眾逾期申報,財政部近日發布解釋放寬規定,房地合一逾期申報案件,若屬初犯,罰鍰可減半。

財政部官員說明,「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前,買賣房屋產生的財產交易所得,隔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一併報繳即可;若為虧損案件,因為沒申報也不會有漏稅問題,所以不會產生逾期未申報遭罰的問題。不過,「房地合一」稅制規定,民眾須於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即使虧損也要申報,否則就會遭罰。

財政部官員也提到,「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4月就預告修正,當時即保留首次逾期申報案件未直接開罰,如今減罰規定生效,當時保留的未確定案件也可適用罰鍰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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