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理專挪用客戶存款7年 兆豐銀罰600萬

2019/03/27 06:00

兆豐銀行爆發理專人員挪用客戶存款帳戶案,金管會今天決定開罰該行6百萬元。(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李靚慧/台北報導〕銀行又爆發監守自盜、挪用客戶帳款事件。金管會昨表示,兆豐銀行台中豐原分行理專人員挪用客戶存款帳戶,受害者多達14人、挪用金額6340萬元、且時間長達7年,因此開罰600萬元。

受害14人 挪用金額6340萬

兆豐銀說明,案發第一時間即由稽核處派員辦理專案查核,並由分行主管親向受害存戶致歉與說明,遭挪用存款也已墊還客戶。兆豐銀除對張姓行員立即予以停職,也核予相關人員申誡、記過等處分;同時對相關缺失事項深切檢討,並訂定各項防弊措施及強化管控機制積極改善。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指出,兆豐銀某理財專員自2011年1月7日至2018年5月24日,利用客戶對其信任及疏於對帳習慣,伺機取得客戶蓋妥印鑑且簽名的空白取款單,以臨時無摺提款或透過行外傳真方式,挪用14名客戶存款。

「該理專挪用客戶款項時間長達7年,銀行卻沒察覺,顯然內部查核不夠落實!」莊琇媛說,兆豐銀未確實執行及未妥適建立內控制度、以及內部查核未確實執行之情事,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規定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因此開罰600萬元,並依規定核處應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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