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今年報稅新制上路! 這3大事項應注意

2019/04/23 17:30

報稅季將登場,會計師提醒,今年股利所得申報,有3大注意事項。(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報稅季將登場,去年所得稅法修正後,廢除實施近20年的「兩稅合一制度」,以往營利事業所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透過「盈餘分配」一併分配給股東計入所得總額並抵稅的機制也將不存在,讓納稅人在合併、分開計稅「二擇一」。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王瑞鴻提醒,今年股利所得申報,有3大注意事項。

首先,今年納稅義務人可自行選擇「28%分開計稅」或「維持計入所得總額」合併計稅,但按股利8.5%計算,可抵減稅額,不過一申報戶以8萬元為限兩種方案報稅。王瑞鴻表示,以往股利所得大戶獲配股利,應計入綜合所得總額適用最高累進稅率者,修法後可選擇適用28%分開計稅,能獲得較大節稅效益。

至於股市「菜籃族」方面,採用合併計稅的方案跟過往兩稅合一的制度相似,但在過去「兩稅合一」制度下,股東獲配的「可扣抵稅額」需計入所得總額課稅,今年報稅合併計稅,直接就獲配股利數額計算可抵減稅額,計算上仍有所差異,股市菜籃族也有可能是受益族群。

其次,王瑞鴻指出,股利所得計稅方案不同,會影響捐贈限額,今年起若股利所得選擇採用分開計稅者,由於股利所得不計入所得總額,因此可能會影響到捐贈限額的計算,進而讓捐贈的節稅打折。

最後,王瑞鴻提醒,獨資、合夥及小規模營業人資本主的營利所得,不適用合併計稅及分開計稅規定,修法後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營利所得僅限公司、合作社或其他法人,以其87年度或以後年度盈餘所分配的股利或盈餘,才可選擇適用28%分開計稅或合併計稅,但得按股利所得的8.5%計算抵減稅額,至於獨資、合夥之資本主其歸課之營利所得仍然須計入所得總額課稅,且不得計算抵減稅額,僅彙整各營利所得之課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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