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海外資金走專法匯回不投資 立委:台商現省12%稅負

2019/04/22 14:55

財政部長蘇建榮(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專題報告。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表示,若資金以專法回台不做投資,稅率僅8%,在專戶放滿8年後,還是可拿出來投資外匯、不動產等,相比在海外規避課稅所需的風險,放在專戶根本是「無風險利差」,稅率8%比一般資金回台稅率20%,等於現省12%稅負,呼籲財部應謹慎面對。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規定,海外匯回資金第1年稅率8%、第2年10%,若完成實質投資,可申請退還50%稅款,但匯回資金必須存在銀行專戶5年,嚴禁資金趁勢炒房。

江永昌今天在財委會上提到資金回台放在專戶的相關問題,台商資金回台後,放在專戶卻沒有進行實質投資,雖然要放滿5年時間,但將來時間一到,恐怕會有問題產生。他舉例,若台商的海外資金已繳稅或已過核課期間,把資金移轉回台後放入專戶,只剩8%稅率,若擺明不投資,不但可減少在海外規避課稅所冒的風險,反而還賺了12%利差。

針對江永昌提出的問題,蘇建榮強調,提供低稅負的原因,是希望用於實質投資,此草案背景主因是貿易戰和全球反避稅浪潮,台商要調整布佈,政府制訂專法提供資金回台管道,且專法對資金運用也有非常嚴格的控管。

民進黨立委郭正亮則提到,是否有可能台商回台後取得土地使用權,但結果卻是投資工業用地,開始炒作?經濟部官員回答,工業用地不能購買,且台商資金回台要提出投資計畫,政府會審查內容,還要搭配子辦法,投資計劃也要100%落實。

郭正亮追問,台商從提出投資計畫到落實,明年後年經濟恐不穩定,到時是否又要允許投資人變更投資計畫?官員則說,會在子辦法納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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