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失能險停售風潮 業者:勿盲目搶購

2019/03/28 12:16

失能險傳出停售風潮,建議民眾勿盲目搶購。(記者廖千瑩攝)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去年底到今年初,壽險圈熱門話題莫過於「保證給付型」失能扶助險(舊稱「殘扶險」)停售風潮。保經業者提醒,與其跟風搶購,不如秉持「3要2不」原則投保失能險,才能買得划算。

失能險近幾年在國內接受度持續攀升原因有2,1是民眾對失能照護的危機意識大增,2是照護失能費用太貴。

「一般人會接受失能險,大都是周遭有人遇上了。」歷經奶奶中風15年後,外婆又失智,多年不間斷的照護,讓磊山保經諾億特許事業部執行長賴柏翰對失能險格外重視,也替自己投保失能險。

賴柏翰指出,長照有3寶,分別是長期照護險、類長照險(特定傷病險)、失能扶助險,當中又以失能扶助險賣得最好,因為不論是疾病或意外導致1~11級失能均可按失能等級表理賠,減少理賠爭議,費率也相對長期照護險便宜。

賴柏翰表示,目前已有不少失能險停售,但民眾不宜盲目搶購,還是要好好挑選、規劃,不妨參考「3要2不」原則,3要依重要性順序為「第1~11級失能給付額度要高」、「扶助金要有保證」、「要有豁免保費」。

他分析,多數人投保失能險只比較第1~6級失去工作能力或第1~3級失去生活能力的的理賠額度,卻忽略第1~11級可提供1次性給付的失能保險金。

再來是扶助金有保證給付對保戶比較有保障,當中可進一步比較是否提供分期給付、1次拿(貼現)的選項;而豁免保費則是確保身體出狀況時,不致因繳不出保費而失效。

「2不原則」指的是第1~6級失能理賠是否被打折,最好是不打折,例如有些保單條款設定「1~6級殘月失能扶助金為保額50%~100%按比例理賠」,當真的需要理賠時,保戶可能有預期落差。

其2是民眾常見疑問「是否選購還本型失能險」,建議挑選不還本商品,因費率相差甚大,且年齡愈高、差距愈大;以某公司失能險為例,30歲男性投保還本、不還本的保費相差1倍,40歲相差2倍,等到50歲時相差4、5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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