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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728 上洋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6:14:57
發言人 吳國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984567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120,000股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至既得日期間,須符合經本公司認定
未曾有違反公司勞動契約、信託契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
則、工作規則、競業禁止與保密守則或與公司間合約約定等情事,並達
成以下任一獲配指標之績效條件,可依既得期間分別獲取股份比例如下:
(1)績效條件:
A.給予日當年度達到公司設定的個人績效評核指標A,獲配100%。
B.給予日當年度達到公司設定的個人績效評核指標B,獲配50%。
(2)既得期間:
A.達到績效條件且仍在職,可取得獲配績效條件股數的25%。
B.達到績效條件且獲配後持續任職滿2年,可取得獲配績效條件股數的75%。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未達既得條件之股份並辦理註銷,
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及符合一
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2)實際得為被給予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職
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
素,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
由董事長核訂,提報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
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之
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
(3)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
計給與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
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
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與單一員工得認購
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期
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價值。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依本公司113年3月20日(董事會寄發開會通知日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每股135元估算,
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之暫估費用化總金額約為新台幣16,200仟元,暫估民國113年
至115年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6,144仟元、5,028仟元及5,028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暫估民國113年至115年之費用化金額對稅前每股盈餘可能影響分別為
減少新台幣0.26元、0.22元及0.22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可能之稀釋尚屬有限,
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3)除前項因受信託約定之限制外,員工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發行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
含但不限於:現金股息、股票股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
權及因合併、分割、股份轉換等各項法定事由所獲配之任何權益,與本公
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4)既得期間內如因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而退還現金時,因該獲配而未既得之
減資退款須交付信託,於達成既得條件及期限時,併同該既得股票無息交
付員工;惟若屆滿期限未達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將收回該等現金。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交付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2)有關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條件及發行辦法,嗣後如因應法令、
主管單位之要求須增修前列相關條件內容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
授權董事長修訂之,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3)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
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34 聯詠 公司提供

主旨: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6:13:46
發言人 陳健興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67-0889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3/29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472,367,008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76 上海商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6:13:27
發言人 呂紹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817111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6號2樓(台北國泰萬怡酒店杜鵑廳及百合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2年度決算及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報告。

(3)分配112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報告。

(4)本公司112年度發行金融債券情形報告。

(5)修正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6)修正本公司「永續發展推動準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凡符合提案資格且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受理期間內以書面寄達





,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期間:113/04/08~113/04/18(17時前)





受理處所: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49號5樓(本公司總管理處策略規劃)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5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董事





候選人名單。





凡符合提名資格且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受理期間內以書面寄達





,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
  
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期間:113/04/08~113/04/18(17時前)





受理處所: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49號5樓(本公司總管理處策略規劃)


(3)依據銀行法第25條之規定: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





數超過百分之五者,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應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超過百





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





總數超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主管機





關申請核准。





同一人或本人與配偶、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





數百分之一以上者,應由本人通知銀行。


(4)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i.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2條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







處理準則(下稱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等相關規定辦理。





ii.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








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作說明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網址:https:








//www.tdcc.com.tw/portal/zh/page/show








/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iii.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iv.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3年05月22日起,至遲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







(113/06/18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服務平台(網址:








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evote/index.html)辦理註冊及登記;








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








代理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113年05月22日起至113年








06月18日下午四時前,送達華南永昌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民生








東路四段54號4樓)辦理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








提問及投票。





v.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







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







,僅得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v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








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








;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vi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









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









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viii.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不










得再出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










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










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ix.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








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斷訊達30分鐘以上時








,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決議








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續行時,本公司訂於113年06月25日09時00分於








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一段2號2樓(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會議室)延期或續行








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








重新寄發開會通知。





x.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







重大訊息。





xi.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


(5)其他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之相關事宜,詳見公開資訊觀測站各公告內容。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5 元大金 公司提供

主旨: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韓國)公告股東常會 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6:12:45
發言人 翁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11999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3/29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2023年度盈餘分派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內容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承認2023年度財務報表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選任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1)羅志鵬先生
(2)郭明正先生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董事薪酬限額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122 笙泉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代收價款及專戶存儲行庫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6:12:18
發言人 廖崇榮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6234096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公司名稱:笙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



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
113/03/29



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
113/03/29
(2)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新湖分行
(3)委託專戶存儲機構:彰化商業銀行竹北分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76 上海商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處分使用權資產2筆予關係人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6:12:09
發言人 呂紹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817111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49號5樓部份辦公室
(2)台北市南京東路一段46號5樓部份辦公室

2.事實發生日:113/3/29~113/3/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1)交易單位數量:16.52平方公尺(折合5坪)
(1.2)每單位價格:租金每坪NT$2,000元(含稅)/月
(1.3)租金總金額:NT$16,500元(含稅、1車位NT$6,500/個)/月
(1.4)使用權資產金額:租期不到一年,不用算使用權資產
(2.1)交易單位數量:153.48平方公尺(折合46.43坪)
(2.2)每單位價格:租金每坪NT$1,800元(含稅)/月
(2.3)租金總金額:NT$88,074元(含稅、1車位NT$4,500/個)/月
(2.4)使用權資產金額:NT$3,097,883(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上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利害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供營業據點使用
前次移轉:(1)元大、源建設/非利害關係人/101.11.21/NT$22.8億元
(2)59年取得土地所有權;建物79.3.23第一次登記,所有權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NT$47,247,236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辦公室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
(1.1)租賃總金額新台幣148,500元
(1.2)辦公室租期:113.04.01~113.12.31
(2.1)租賃總金額新台幣3,170,664元
(2.2)辦公室租期預計:113.07.01~116.06.30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考市價並經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估價資料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其作為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3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3月1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76 上海商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6:11:16
發言人 呂紹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817111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3/03/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陳正宗/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資深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AMK
Microfinance
Institution
Plc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76 上海商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6:10:30
發言人 呂紹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817111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3/03/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郭進一/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寶豐保險(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808 潤隆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金駿營造(股)公司公告取得台南市安南區國安段 1561地號1筆土地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6:10:13
發言人 林暐鈞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01-5696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南市安南區國安段1561地號1筆土地(含地上物)

2.事實發生日:113/3/29~113/3/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土地面積合計7,219.70平方公尺(約2,183.96坪)
交易總價:
(1)土地款:新台幣2,140,280,065元整,每坪購買價約新台幣980,000元
(2)地上物:不計價
(3)容積移轉費用:新台幣125,470,059元整(含稅)
(4)交易總價:新台幣2,265,750,124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如下:
土地所有權人:臺邦首府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



第一期款:支付約20%



第二期款:支付約20%



第三期款:支付約20%



第四期款:支付約40%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採取議價方式
本次交易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
本次交易價格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計新台幣2,402,355,230元
(2)理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計新台幣2,393,620,16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典璟先生
(2)理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曾郁凱先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謝典璟先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2)曾郁凱先生(104)中市地估字第00007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取得營建用地建屋出售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530 宏易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發言人、公司治理主管及財務主管異動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6:09:50
發言人 蕭知中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068111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
訟代理人):發言人、公司治理主管、財務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3/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蕭知中/本公司發言人/公司治理主管/財務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陳冠瑋/本公司總經理/發言人及公司治理主管
財務主管空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3/4/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發言人、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案,將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追認。
財務主管空缺待補,待近期董事會通過後,另行正式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808 潤隆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金駿營造(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112年度盈餘分配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6:09:46
發言人 林暐鈞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01-5696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00,0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808 潤隆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金駿營造(股)公司公告一一三年董事會代行 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6:09:21
發言人 林暐鈞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01-5696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3/29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128-1條規定,由
董事會代為行使股東會職權,故不適用公司法有關股東會之規定。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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