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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339 昭輝 公司提供

主旨:補充說明112年11月8日公告本公司赴大陸投資資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4 發言時間 18:14:57
發言人 劉淑梅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7810781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2/11/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11/8至民國112/11/8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透過投資事業薩摩亞騰輝控股有限公司轉投資大陸地區成立一家新的子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美金300萬元或等值人民幣(含)以下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常熟市宜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0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300萬元或等值人民幣(含)以下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食品生產、銷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不適用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
年11
月08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
年11
月08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1,518,474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04.86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29.54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8.48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1,336,275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80.28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6.00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3.87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10年新台幣-68,060仟元

111年新台幣-87,310仟元

112年新台幣-58,987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36.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38.其他敘明事項:

1.原於112年11月8日公告時,尚未確定公司名稱。現已完成公司登記,

故以此公告補充公司名稱。

2.投審會核准金額更新為113年4月24日之金額:新台幣1,518,474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5836 台北富邦 公司提供

主旨:台北富邦銀行公告董事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4 發言時間 18:11:35
發言人 郭倍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71-6699
符合條款 第 113/04/24 款 事實發生日 1.股東會決議日:113/04/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蔡明興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4/24~115/06/0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具表決權之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4/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蔡明興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4/24~115/06/0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具表決權之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247 汎德永業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4 發言時間 18:06:52
發言人 杜黃旭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37666689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4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4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2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一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11 日月光投控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環旭電子公告2019年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價格 調整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4/24 發言時間 18:05:07
發言人 吳田玉 發言人職稱 集團營運長 發言人電話 02-66365678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3
2.公司名稱:環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根據環旭電子《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畫(草案)》規定,若在行權前有派息、資本公
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或配股等事項,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因公司於
2024年4月23日召開的
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
案,決定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7元(含稅),故於本次調整行權價格。
6.因應措施:
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畫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權價格由11.98元/股調整為11.71元/股;
預留授予部分的行權價格從20.46元/股調整為20.19元/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調整後的價格生效時間為2023年年度利潤分配的除權除息日。
(2)為使訊息揭露時間一致以保障台灣及上海兩地投資者權益,本公告發布日期配合
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網時間。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515 華擎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4 發言時間 18:04:11
發言人 陳健宏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896-5588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4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4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2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0 華南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 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24 發言時間 18:02:51
發言人 林貴姬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713111*1865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112年度決算表冊經會計師查核後,除依法提列法定盈餘
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外,擬配發股東股息1,100,772,442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股息皆以現金發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76 上海商銀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公告其處分不動產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4/24 發言時間 18:00:20
發言人 呂紹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817111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香港西環堅尼地城吉席街33號住宅物業

2.事實發生日:113/4/24~113/4/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73個住宅單位,交易總金額不少於港幣1,709,000,000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合資格人士,即年滿十八歲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及有效護照之人士或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約港幣530,000,000元(稅後淨利潤)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根據買賣樓宇契約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參考以下估價公司,估價截至2024年3月31日
戴德梁行︰港幣1,709,000,000
仲量聯行︰港幣1,828,000,000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價格決定參考以下估價公司,估價截至2024年3月31日
戴德梁行︰港幣1,709,000,000
仲量聯行︰港幣1,828,000,000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是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佣金如下︰
總成交宗數140件或以下︰3%
總成交宗數140件或以上︰3.3%
如賣方自行促成的交易,佣金為0.5%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子公司非自用住宅不動產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024年4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024年4月1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76 上海商銀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公告改選董事長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24 發言時間 17:59:36
發言人 呂紹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817111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4/24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李慶言先生
4.舊任者簡歷: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非執行董事
5.新任者姓名:李慶言先生
6.新任者簡歷: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非執行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進行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3/04/2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76 上海商銀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公告改選部分董事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24 發言時間 17:58:55
發言人 呂紹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817111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4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4/24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非執行董事/李慶言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查懋德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鄺志強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張耀堂先生
4.舊任者簡歷:
李慶言先生/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
查懋德先生/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鄺志強先生/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張耀堂先生/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非執行董事/李慶言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查懋德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鄺志強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張耀堂先生
6.新任者簡歷:
李慶言先生/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
查懋德先生/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鄺志強先生/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張耀堂先生/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進行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
非執行董事/李慶言先生(111/04/22~113/04/24)
獨立非執行董事/查懋德先生(110/04/21~113/04/24)
獨立非執行董事/鄺志強先生(110/04/21~113/04/24)
獨立非執行董事/張耀堂先生
(110/04/21~113/04/24)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4/24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8 新光金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董事會決議擬處分國內不動產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4/24 發言時間 17:58:03
發言人 林宜靜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895858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4
2.公司名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新光人壽董事會決議擬處分國內不動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0 華南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代行 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4 發言時間 17:56:46
發言人 林貴姬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713111*1865
符合條款 第 1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4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4/24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無。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無。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883 微電能源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新增背書保證達公告標準,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3/04/24 發言時間 17:56:41
發言人 陳心希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6586456-1215
符合條款 第 113/04/23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4/23 2.發生緣由: 一. 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東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793,59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與之金額(仟元):62,56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2,5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1,53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二. 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三. 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四. 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93,000 五. 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30,409 六. 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 七. 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 八. 背書保證之總限額 (仟元) :15,793,591 九.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8,749,120 十.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註六)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 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07.93 十一.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 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65.76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3
2.發生緣由:
一.
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東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793,59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與之金額(仟元):62,56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2,5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1,53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關係企業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
二.
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
三.
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
四.
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93,000
五.
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30,409
六.
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
七.
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及銀行契約而定
八.
背書保證之總限額
(仟元)
:15,793,591
九.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8,749,120
十.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註六)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
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07.93
十一.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
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65.76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最近期財務報表為1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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