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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806 桂田文創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桂田文創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期間:113年2月20日至113年5月19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07:00:02
發言人 蕭惠玲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795-5112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2/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民國113年02月19日

2.公司名稱:桂田文創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13年02月19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133001182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13年01月09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昇華娛樂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桂田文創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昇華

(7)變更後公司簡稱:桂田文創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票代號仍為「4806」。

(2)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等相關事宜,俟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3)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




規則第九條之一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4)本公司於民國113年02月20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函。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02 樺晟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113年3月29日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案,因故退還 私募款,本次私募案失效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18 發言時間 23:30:00
發言人 陳宏徵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27825881-2317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3/2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之股款繳納期間為113年3月29日
至113年3月29日。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本私募普通股案,因每股訂價未達參考價之八成,
故退回本次私募款,因此本次私募案無法進行而無效。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不適用。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02 樺晟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4/18 發言時間 23:28:53
發言人 陳宏徵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27825881-2317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經濟部91年6月13日
經商字第09102122160號函所訂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7,3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於不超過普通股15,000,000股數(含)內之額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

起1年內分1至3次辦理。

預計私募股數,於各次實際辦理時,得將先前未發行股數及/或後續預計發行股數全數

或一部併同發行,惟合計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15,000,000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依據本公司112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




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




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83元。

(3)私募價格係遵循主管機關發布之相關法令定之,考量引進私募對象
及私募股票




三年不得流通之限制,予以20%之折價,並經圓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錦華會計師




出具私募證券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在案,故公司私募普通股之價格以不低




於參考價格之80%做為訂價依據,尚在上述評估之合理價格區間內。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

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需求,而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3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

,可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


式發行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4/18
11.參考價格:每股12.68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0.83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


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3年內,除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對其他對象再行賣出。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在


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3年後,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報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並申請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13年04月18日至113年04月26日止。


(2)本次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13年04月18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02 樺晟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新增選舉事項及其他議案)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18 發言時間 23:28:14
發言人 陳宏徵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27825881-2317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236

2
樓(福容大飯店玫茉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
年度營業報告
(2)112
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2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5)本公司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6)本公司處分
High-Tek(Samoa)股權之進度及未來營運發展規畫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
112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
112
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及增選本公司董事案。(新增)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新增)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權暨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權,
本次股東會之提案相關作業如下:
(1)爰依公司法第
172
條之
1
及第
192
條之
1
規定辦理。
(2)受理時間:113年4月19日起至113年4月29日止每日上午9時
至下午
17
時止。
(3)受理處所及方式: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市南港路三
段50巷16號4樓
電話:02-27825881﹞,以書面掛號函件辦理。
(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3年5月26日起
至113年6月22日止,相關事宜依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8499 鼎炫-KY 公司提供

主旨:更正113年2月與3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部分資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18 發言時間 21:41:50
發言人 傅秀月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265102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8
2.公司名稱:鼎炫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3年2月/3月資金貸與明細表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年/月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累計至本月

個別子公司本



實際動支金額































止最高餘額

月增(減)金額











































短期融通資金
-----

-------------

--------
----------

------------


--------------
113/2


隆揚電子





淮安富揚


220,000






220,000












0
113/3


隆揚電子





川揚電子


132,000






132,000












0
113/3


隆揚電子





淮安富揚


220,000






220,000












0
113/3


隆揚電子





聚赫新材



40,000







40,000












0
113/3


隆揚電子





薩摩亞商




4,000








4,000












0






















隆揚國際
113/3


台衡精密測控

台灣衡器



40,000







40,000












0
113/3


Tscale







台灣衡器



85,000







85,000












0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年/月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累計至本月

個別子公司本



實際動支金額































止最高餘額

月增(減)金額











































短期融通資金
-----

-------------

--------
----------

------------


--------------
113/2


隆揚電子





淮安富揚


220,000






220,000







45,056
113/3


隆揚電子





川揚電子


132,000












0












0
113/3


隆揚電子





淮安富揚


220,000












0







46,248
113/3


隆揚電子





聚赫新材



40,000












0












0
113/3


隆揚電子





隆揚國際




4,000












0












0
113/3


台衡精密測控

台灣衡器



40,000












0












0
113/3


Tscale







台灣衡器



85,000












0












0

9.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575 安美得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前總經理遭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起訴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18 發言時間 20:57:05
發言人 陳致祥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2981755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8
2.發生緣由:
(1)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於112/7/21至本公司進行調查,業經臺灣士林地方
檢察署偵查終結,本公司前總經理王友宏於113/04/18接獲起訴書。
(2)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於113/04/18發布新聞稿「偵辦臺灣東○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前員工等人涉嫌內線交易案件」、「被告王○宏曾任興櫃公司安○得生醫股份有限
公司之總經理等職務,於任職期間,透過與杏○生醫有限公司、環○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稱環○公司)假交易及對醫院假捐贈方式,幫助安○得公司逃漏稅捐,
導致財報表達不實,並趁機套取挪用公司款項」等內容。
3.因應措施:
(1)該案件係屬前總經理王友宏之個人行為,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評估該案對本公司
之影響,後續將依據律師評估結果進一步採取相關措施。
(2)本公司非該案件起訴之當事人,特此澄清。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公司評估對目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05 東洋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前任總經理所涉案件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8 發言時間 20:28:54
發言人 蔣永民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6525999-2169
符合條款 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8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前任總經理施俊良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3年4月18日新聞稿
4.事實發生日:113/04/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前任總經理涉嫌內線交易案件及涉嫌掏空公司資產,業經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6.處理過程:依司法程序進行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如有重大變動依規公告。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全力配合主管機關及檢調查處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持續落實法遵及誠信經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995 野獸國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序號 8 發言日期 113/04/18 發言時間 19:18:37
發言人 楊傑麟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8953-2388
符合條款 第 113/04/18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4/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 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徐韋吉/天方能源科技(股)公司協理; 國際海洋(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畢婉蘋/日益能源科技(股)公司執行長 獨立董事:林大鈞/三聯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孫蔚雯/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公司副總經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與本屆董事會相同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
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徐韋吉/天方能源科技(股)公司協理;




















國際海洋(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畢婉蘋/日益能源科技(股)公司執行長



獨立董事:林大鈞/三聯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孫蔚雯/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公司副總經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與本屆董事會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995 野獸國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 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4/18 發言時間 19:18:11
發言人 楊傑麟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8953-2388
符合條款 第 113/04/18 款 事實發生日 1.董事會決議日:113/04/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董事/楊詠喨 董事/李昇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楊詠喨-董事 李昇峰-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楊詠喨:野獸國商貿(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海野獸王國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昇峰:上海野獸王國實業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中潮互娛文化有限公司-董事 越幸(上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野獸國商貿(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滬青平公路277號5樓 上海野獸王國實業有限公司-上海市徐匯區零陵路583號9樓572室 越幸(上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區云岭東路89號1304-A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玩具、文具用品、工藝品(除文物)、 文化體育用品、服飾鞋帽、電子產品的銷售、網上零售、佣金代理(拍賣除外)、 進出口及相關的配套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3/04/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董事/楊詠喨
董事/李昇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楊詠喨-董事
李昇峰-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楊詠喨:野獸國商貿(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海野獸王國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昇峰:上海野獸王國實業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中潮互娛文化有限公司-董事








越幸(上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野獸國商貿(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滬青平公路277號5樓
上海野獸王國實業有限公司-上海市徐匯區零陵路583號9樓572室
越幸(上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區云岭東路89號1304-A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玩具、文具用品、工藝品(除文物)、
文化體育用品、服飾鞋帽、電子產品的銷售、網上零售、佣金代理(拍賣除外)、
進出口及相關的配套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995 野獸國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及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4/18 發言時間 19:17:39
發言人 楊傑麟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8953-2388
符合條款 第 113/04/18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4/18 2.發生緣由:全面改選董事,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徐韋吉/天方能源科技(股)公司協理; 國際海洋(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畢婉蘋/日益能源科技(股)公司執行長 獨立董事:林大鈞/三聯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孫蔚雯/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公司副總經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與本屆董事會相同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8
2.發生緣由:全面改選董事,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徐韋吉/天方能源科技(股)公司協理;




















國際海洋(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畢婉蘋/日益能源科技(股)公司執行長



獨立董事:林大鈞/三聯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孫蔚雯/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公司副總經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與本屆董事會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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