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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03 欣陸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一項第四款 規定公告新增背書保證資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5:34:55
發言人 林宗錕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04509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汎陸建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轉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2,601,25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57,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086,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643,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38,5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汎陸建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銀行授信額度擔任連帶保證人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17,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7,50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授信合約到期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授信合約到期解除保證責任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64,112,82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2,461,97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91.8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1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提前決議致背書保證餘額重複計算1,557,0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18 愛派司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5:33:46
發言人 羅翔煒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49-9222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3/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柯佩君/總管理處處長/本公司會計主管及財務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新任。
7.生效日期:113/03/2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3年3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5871 中租-KY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仲利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公告其董事會 決議通過與瑞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等銀行團簽訂聯貸合約案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5:33:01
發言人 廖英智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26388
符合條款 第 1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以瑞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為主辦行之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仲利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與主辦行瑞穗銀行(中國)
有限公司所代表之銀行團簽署人民幣中期貸款聯貸授信,期限3年,金額
人民幣5,500,000,000.00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有效提高仲利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營運資金之取得並擴大營業規模
10.具體目的:運營周轉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用於支付購買作為租賃資產的機器設備的價款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2024.2.29台灣銀行人民幣即期賣出匯率為人民幣1元兌新台幣4.38元
契約起訖日期為自提款日起算三十六個月屆滿之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10 華航 公司提供

主旨:(補充公告112/08/09重大訊息) 本公司執行5架747-400F售機案之相關訊息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5:32:00
發言人 魯淑慧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399-8600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747-400F貨機售案

2.事實發生日:113/3/29~113/3/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架
(本次補充)
交易總金額:不超過美金2,500萬元
(本次補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Jetran,
LLC

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損失不超過美金600萬元。(本次補充)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據合約。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招標並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價格。
決策單位:112年5月10日及112年8月9日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ANA
Trading。
經紀費用:美金22.23萬元。(本次補充)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航機汰舊換新,提升營運效率。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8月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8月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原公告5架中首3架前已於112年10月5日公告、第4架於113年1月26日公告,
本次補充公告第5架。(本次補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0 神腦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取消選舉案)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5:31:01
發言人 陳嘉麒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22183588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533號6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112年度股東股息紅利分派情形報告案
4.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113)年股東常會採用電子投票作為股東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0 神腦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取得、處分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退租修改使用權資產 (補充1121215公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5:30:37
發言人 陳嘉麒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2218358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南投縣南投市平山里南崗三路26號等1件營業廳櫃位

2.事實發生日:113/3/29~113/3/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原601.03坪變更為599.03坪
每單位價格:原每坪租金每個月4,635.65元變更為4647.08元
租金總金額:原每個月新台幣2,786,165元變更為每個月為新台幣2,783,741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原新台幣62,539,329元變更為新台幣62,489,38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原租約部分退租案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原合約租期(113/1/1~114/12/31)內
113/3/1~114/12/31之1件營業廳櫃位退租
原每次支付新台幣2,786,165元變更為新台幣2,783,741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租約條文內容議定退租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承租中華電信營業廳櫃位,以提供消費者快速交機及其他優質商品選購之服務。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3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3月2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479 瑞寶基因 公司提供

主旨: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5:27:34
發言人 江輝邦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93-2899
符合條款 第 113/03/29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2056 璋釔鋼鐵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董事會決議璋釔集團組織架構重組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5:26:59
發言人 鄭紹隆 發言人職稱 助理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7983100
符合條款 第 113/03/29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透過CHANG YEE STEEL CO., LTD.(BVI)(簡稱CYS BVI)及美國GOLDEN DAY HOLDINGS LLC(簡稱GOLDEN DAY)、EVERRICHES ENTERPRISE L.L.C.(簡稱 EVERRICHES)間接100%投資璋全五金製品(昆山)有限公司(簡稱璋全)。為簡化投資架 構及考量稅務攸關成本,擬調整投資架構,第一階段由CYS BVI增發新股5,169,656 股,交換本公司持有GOLDEN DAY 84.15%股權,完成後再進行第二階段GOLDEN DAY及 EVERRICHES解散清算,最終由本公司透過CYS BVI百分之百投資璋全。 (2)本次組織架構重組對本公司整體之合併損益並無影響,調整前後之綜合持股比例不變 ,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擬定民國113年05月31日為股份交換基準日(若因取得主管機關核准較 晚,則本公司董事會再另決議日期)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透過CHANG
YEE
STEEL
CO.,
LTD.(BVI)(簡稱CYS
BVI)及美國GOLDEN
DAY



HOLDINGS
LLC(簡稱GOLDEN
DAY)、EVERRICHES
ENTERPRISE
L.L.C.(簡稱



EVERRICHES)間接100%投資璋全五金製品(昆山)有限公司(簡稱璋全)。為簡化投資架



構及考量稅務攸關成本,擬調整投資架構,第一階段由CYS
BVI增發新股5,169,656



股,交換本公司持有GOLDEN
DAY
84.15%股權,完成後再進行第二階段GOLDEN
DAY及



EVERRICHES解散清算,最終由本公司透過CYS
BVI百分之百投資璋全。
(2)本次組織架構重組對本公司整體之合併損益並無影響,調整前後之綜合持股比例不變



,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擬定民國113年05月31日為股份交換基準日(若因取得主管機關核准較


晚,則本公司董事會再另決議日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71 鈞興-KY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公告-Forcefive Limited董事會決議 2023年度期末股利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5:25:23
發言人 杜春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988457199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董事會決議2023年度期末股利人民幣9,741,970.29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603 富強鑫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實施買回庫藏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5:25:06
發言人 張銀鶯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6-5950688
符合條款 第 35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80,001,14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3/04/01~113/05/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3.00~21.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於民國113年3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於每股13.00至21.00元(惟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

回),買回庫藏股3,000,000股轉讓予員工。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富強鑫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

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
與其他

流通在外之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本次買回之股份,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得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

工,各次轉讓作業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

第四條:凡於認購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定期間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員工,得依

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本辦法所稱之員工,除本公司員工外,尚包含本公司

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海內外子公司領有薪資之全職員工。兼職員工、臨時

性員工、短期工讀生及委外勞工均不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員工得認購股數,係依據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

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為計算標準,訂定員工得受讓認購股數,報

請董事會核准之。惟認股人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呈送董事會決議;

轉讓之對象非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範圍內調整之。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























股總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第八條: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取得該股份之員工在取得一年期間內不得轉

讓或出售,其餘除另有規定者外,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相關稅捐仍應依法繳納後始得辦理過戶作業。

第十條: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股份,應自買回之日起五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轉讓部

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應提報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修正時亦同。

第十二條:本辦法訂定於中華民國一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民國113年3月31日第十二屆第12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

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貳佰萬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9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

資產(112年度會計師查核之個體財務報表)之4.6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13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

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案經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票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認為本公司預

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買回普通股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

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等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571 鈞興-KY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公告-珠海市鈞興機電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023年度盈餘分配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5:23:20
發言人 杜春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988457199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珠海市鈞興機電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2023年度盈餘分配
人民幣1億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92 第一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孫公司公告美國第一銀行董事辭任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5:22:22
發言人 李淑玲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111111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3/29
2.法人名稱: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張仕霖
4.舊任者簡歷:美國第一銀行董事
5.新任者姓名:無
6.新任者簡歷:無
7.異動原因:辭任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7/26起至美國第一銀行股東會議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張仕霖先生113/03/29辭任書辦理,並自113/03/31生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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