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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210 寶碩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對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討論事項表示保留意見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19:24
發言人 林敬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1-9799#7000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3/04/25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
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雷宇軒/本公司獨立董事/雨田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第二屆第三次審計委員會之議案
(1)討論事項
第一案
擬辦理私募普通股及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




















債案。(修改案)
第十三屆第三次董事會之議案
(1)討論事項
第一案
擬辦理私募普通股及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




















債案。(修改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第二屆第三次審計委員會之議案
(1)討論事項
第一案
擬辦理私募普通股及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




















債案。(修改案)
雷宇軒獨立董事保留意見:1.本次私募修正案之性質與前次私募案重複
性質過高。2.前次私募案未具評估報告,在今年經營權已異動之情況下
,與前案背景不同,故建議先取消前案後再行新案。

第十三屆第三次董事會之議案
(1)討論事項
第一案
擬辦理私募普通股及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




















債案。(修改案)
雷宇軒獨立董事保留意見:如審計委員會的討論內容,個人持保留
意見,認為同時有兩個案是不合適的。理由如審計委員會的討論說
明。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8046 南電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18:25
發言人 呂連瑞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23751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3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8 新光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大台北區瓦斯 (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17:57
發言人 林宜靜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89585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光復北路十一巷29、31號七樓

2.事實發生日:113/4/25~113/4/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每單位價格:
1~3年:1,898.4元/坪(含稅)
4~6年:1,955.1元/坪(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599,53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放置電腦相關設備且已租用多年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1~3年月繳9,492元(含稅);4~6年月繳9,776元(含稅)
租期:6年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承租標的7樓主要承租者為新光人壽(承租523坪),若新光人壽
提前中途終止其租約,則本公司租約亦隨同提前終止。
2.四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大台北瓦斯,則毋庸給付損害賠償金。
如未於四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大台北瓦斯,本公司應給付大台北瓦斯
相當於三個月租金金額作為損害賠償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附近租金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每月9,870元(含稅)
不動產使用權資產價值:654,414元(含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楊尚泓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9)北市估字第00028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本公司電腦機房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04/25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543 萬在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16:23
發言人 郭慈媛 發言人職稱 財務會計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6-5950771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6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673 TPK-KY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15:33
發言人 江朝瑞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6619-1199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3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一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5 全新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15:30
發言人 蔣志青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4192969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5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4/25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3739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4131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9922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4153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9296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9296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69153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42923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26230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088 艾訊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之限制案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15:16
發言人 黃士青 發言人職稱 資深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8646-2111#8010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3/04/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黃瑞南
董事兼總經理
范奇文
副總經理
許錦娟
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擔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088 艾訊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14:48
發言人 黃士青 發言人職稱 資深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8646-2111#801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5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4/25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409,10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40,60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65,02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23,59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47,90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47,90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918,51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947,41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971,09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113年4月26日前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57 紘康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華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法人董事代表異動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14:47
發言人 李金幸 發言人職稱 行政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880-4288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4/25
2.法人名稱:紘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廖伯堅
4.舊任者簡歷:華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李水竹
6.新任者簡歷:紘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處長
7.異動原因:紘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派法人代表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29~114/06/28
9.新任生效日期:113/04/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210 寶碩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及國內有擔保可 轉換公司債案(新增有價證券種類)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14:09
發言人 林敬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1-9799#7000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新增)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等相關法令規定之



特定人為限。為提高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之可行性,本次私募



有價證券洽詢之應募人擬包括策略性投資人、內部人及關係人。



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特定應募人。
(2)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

A.選擇方式與目的:應募人之選擇以能協助本公司提高技術、開發



或擴大市場、拓展營運規模等對公司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



者,及對公司未來之產品具備關鍵技術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B.必要性:為充實營運資金,強化本公司競爭優勢,引進可擴大未



來產品銷售或產品研發合作之策略投資人,故有其必要性。

C.預計效益:藉由策略性投資人之參與,可拓展本公司營運規模,



對本公司長期發展產生助益。
(3)應募人如為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A.選擇之方式與目的:以對本公司營運狀況有相當程度了解,對公



司未來營運有直接或間接助益之內部人或關係人為優先考量。

B.應募人與公司之關係:



應募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



許榮唐















本公司董事長



許嘉濬















本公司副董事長



富鼎順投資有限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董事長



棋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副董事長

C.應募人如為法人者,應揭露事項:



應募人















前十名股東名稱(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



富鼎順投資有限公司



許榮唐
(100%)













本公司董事長



棋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許嘉濬
(96.67%)











本公司副董事長



棋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黃婕榆
(
3.33%)











本公司副董事長之配偶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擬辦理私募發行股數及得轉換普通股以不超過
2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私募有價證券之股數,於各次實際辦理時得將先前
未發行股數,及/或後續預計發行股數全數或一部份併同發行,
以擇一或二者或以搭配方式辦理,惟合計發行普通股總股數以不
超過2,000萬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一至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



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本公司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理論



價格之八成,且轉換價格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3)本次私募前述有價證券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符合前述法令規定下訂定之。
(4)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及私募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



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



並考量公司未來展望以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



嚴格限制,且三年內不洽辦上櫃掛牌,流動性較差等因素,故本次私



募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對股東權益不致有重大影響。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募集之資金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及因應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
需。預計將降低公司經營風險、強化財務結構、提升未來營運績效。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為確保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並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擬採
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
私募普通股及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另考量實際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
況且配合公司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以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及效率。而
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限制轉讓之規定,將更確保本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
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雷宇軒獨立董事意見為1.本次私募修正案之
性質與前次私募案重複性質過高。2.前次私募案未具評估報告,在今年
經營權已異動之情況下,與前案背景不同,故建議先取消前案後再行新
案。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私募之
有價證券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其股份轉讓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及
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滿三年後,擬依證
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成數外,包括實際定價日、私募價



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之選擇、預



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



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後,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



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請股東會於不違



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



人全權辦理並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



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所需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5 元大金 公司提供

主旨: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銀行補充公告總經理異動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13:49
發言人 翁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11999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4/25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無
4.舊任者簡歷:無
5.新任者姓名:翁素卿
6.新任者簡歷:
(1)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總稽核
(2)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稽核
(3)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
9.新任生效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案於翁素卿女士經主管機關核准前,由邱文卿執行副總經理暫代總經理職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589 碩陽電機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13:25
發言人 王建修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4623456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5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4/2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20,96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24,68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4,08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8,50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8,48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8,48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1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101,24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58,31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42,92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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