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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073 天方能源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天方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有價證券。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8:42:44
發言人 徐韋吉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81-7859#5805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星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聖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多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韋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福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和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仙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下稱七家SPV公司)

2.事實發生日:113/3/29~113/3/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星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股、
聖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股、
多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155,000股、
韋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股、
福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55,000股、
和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0,000股、
仙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50,000股。
七家SPV公司交易單位數量共計2,575,000股,每單位價格約8.3元,
交易總金額21,365,27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天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方能源),為持有本公司100%股權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為因應太陽能光電裝置/案場未來長期之發展,由本公司出售持有之前述
七家SPV公司100%股權。
(2)前次移轉所有人、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七家SPV公司均為本公司100%出資設立,並參與其後續增資,其實收資本額如下:
星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0元、
聖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0元、
多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1,550,000元、
韋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0元、
福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550,000元、
和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元、
仙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500,000元。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於113年4月20日前支付全數價金。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及價格決定方式及依據:
已取得七家SPV公司112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目前七家SPV公司均為天方能源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本公司依交割日淨值
出售全數股權。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8.30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
七家SPV公司共計2,575,000股(出售後為0股)
累計投資金額:
七家SPV公司共計新台幣21,365,277元(出售後為0元)
持股比例:100%(出售後為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占總資產之比例:57.36%
有價證券投資占股東權益之比例:96.95%
營運資金:新台幣-1,773,100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因應太陽能光電裝置/案場未來長期之發展及資金之規劃,擬辦理組織重組。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3月2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3月2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是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無。

27.資金來源:

營運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073 天方能源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取得有價證券。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8:42:26
發言人 徐韋吉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81-7859#5805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星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聖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多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韋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福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和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仙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普通股。
(下稱七家SPV公司)

2.事實發生日:113/3/29~113/3/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星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股、
聖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股、
多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155,000股、
韋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股、
福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55,000股、
和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0,000股、
仙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50,000股。
七家SPV公司交易單位數量共計2,575,000股,每單位價格約8.3元,
交易總金額21,365,27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天方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方電力公司),為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為因應太陽能光電裝置/案場未來長期之發展,由本公司向天方電力公司購買前述
七家SPV公司100%股權。
(2)前次移轉所有人、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七家SPV公司均為天方電力100%出資設立,並參與其後續增資,其實收資本額如下:
星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0元、
聖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0元、
多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1,550,000元、
韋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50,000元、
福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550,000元、
和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元、
仙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8,500,000元。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於113年4月20日前支付全數價金。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及價格決定方式及依據:
已取得七家SPV公司112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目前七家SPV公司均為天方能源間接持有100%之孫公司,本公司依交割日淨值
向持股100%子公司-天方電力公司購買全數股權。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8.30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
七家SPV公司共計2,575,000股
累計投資金額:
七家SPV公司共計新台幣21,365,277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占總資產之比例:57.36%
有價證券投資占股東權益之比例:96.95%
營運資金:新台幣-1,773,100元
為因應太陽能光電裝置/案場未來長期之發展及資金之規劃,擬辦理組織重組。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因應太陽能光電裝置/案場未來長期之發展及資金之規劃,擬辦理組織重組。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3月2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3月2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無。

27.資金來源:

營運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94 向榮生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調整股票初次上市掛牌前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之股數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8:42:21
發言人 洪懿珮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2-2699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公司名稱:向榮生技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掛牌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




113年2月29日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現金增資2,670仟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面額為新臺幣26,730仟元。
(二)本公司因配合上市掛牌時程規劃而重新計算截至掛牌前




尚可執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故需調整辦理現金增




資發行新股之股數,故擬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數




由2,670仟股調整為2,673仟股,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台




幣58元,總募集金額修正為155,034,000元。
6.因應措施:調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數。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




,後續增資作業項目,擬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行價格




、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




日等事項。
(二)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




或監理機關指示或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




正或調整之必要時,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擬請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272 驊陞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東莞驊國電子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投資驊訊 科技有限公司(名稱暫定)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8:41:48
發言人 陳正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471896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3/3/29至民國113/3/29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投資44%股權合資設立驊訊科技有限公司

(名稱暫定)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股權占比44%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4,400,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驊訊科技有限公司(名稱暫定)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不適用(新設立公司)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新設立公司)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高速線覽和模組產品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新設立公司)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不適用(新設立公司)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新設立公司)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0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驊訊科技有限公司(名稱暫定),非關係人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新設公司帳戶開立之日起
7
日內繳納註冊資金20%;後續根據新設公司經營需要、

經合資股東一致同意後同比例實繳,但不能超過法定的繳納期限。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透過合資公司充分整合各方優勢資源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3月29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3月29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NTD797,401,090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19.62%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35.84%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78.24%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NTD608,919,087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91.34%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7.37%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59.74%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10年-投資收益新台幣
130,350千元

111年-投資收益新台幣
119,856千元

112年-投資收益新台幣
103,091千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10年-
0千元

111年-
0千元

112年-
0千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36.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38.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62 神盾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於113年3月29日召開投資人可參與之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8:35:08
發言人 李宜平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89768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公司名稱:神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將於113年3月29日下午8點00分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召開投資人可參與之
重大訊息記者會。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53 鈺緯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研發主管異動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8:34:26
發言人 麥聖御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268631#161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
訟代理人):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3/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志安、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建勛、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3/03/2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8 新光金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公告向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一筆使用權資產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8:29:09
發言人 林宜靜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89585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29、31號7樓

2.事實發生日:113/3/29~113/3/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6坪
每單位價格:
1~3年:1,898.4元/坪(含稅)
4~6年:1,955.1元/坪(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2,159,53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對象為本公司負責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放置電腦相關設備且已租用多年。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1~3年月繳30,374元(含稅);4~6年月繳31,282元(含稅)
租期:6年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承租標的7樓主要承租者為新光人壽(承租523坪),若新光人壽
提前中途終止其租約,則本公司租約亦隨同提前終止。
2.四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大台北瓦斯,則毋庸給付損害賠償金。
如未於四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大台北瓦斯,本公司應給付大台北瓦斯
相當於三個月租金金額作為損害賠償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附件租金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典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本公司電腦機房及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3月29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3月28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19 眾智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8:29:01
發言人 古仁斌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85177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科技生活館四樓巴哈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2年度不擬分派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272 驊陞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8:28:38
發言人 陳正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471896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公司名稱: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3年3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放112年度員工酬勞4,308,911元、董事酬
勞1,795,380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與112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2)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2646 星宇航空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2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8:27:20
發言人 聶國維 發言人職稱 公關長 發言人電話 02-27911000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公司名稱:星宇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45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8元,實收股款




總計新台幣8,10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二)本公司訂定113年03月29日為增資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272 驊陞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8:25:25
發言人 陳正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471896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5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3,332,3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8374 羅昇 公司提供

主旨:代重要子公司天津羅昇企業有限公司公告董事長異動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3/03/29 發言時間 18:22:43
發言人 李長堅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9958400#1130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3/29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陳文德
4.舊任者簡歷:天津羅昇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李長堅
6.新任者簡歷:羅昇企業股份有限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全面改選
9.新任生效日期:113/03/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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