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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58 廷鑫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後續處之現況 (補充4/23重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44:08
發言人 張漢茂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2664126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5
2.公司名稱:廷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因本公司於113年3月12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發生存款不足退票事宜,依本公司
與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現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受)之國
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受託契約第十二條約,有違約之疑義。復依同契約第十
三條約定,可能肇致本公司債總額度新台幣參億元視為到期,對此公司未認定違約,
不同意台北富邦銀行之認定及處置,因我方認為退票之處理有未補及已補,退票已補
即為退補,有別於退票,自有可表述之處。
(2)4/19由我方財務長及富邦行方信託部主管、業務人員就合約內容進行交流,非屬
合議,在雙方未進行合議之協商前並無提起訴訟之必要。
(3)本公司與台北富邦銀行就可轉換債券已進行電話與會面溝通,目前仍持續溝通匯
聚共識中,將持續與台北富邦銀行就可轉換公司債之合約之處理保持密切交流。
(4)有關4/24可轉換公司債視同到期償付及債權人清冊之申請,在公司與台北富邦銀
行未有具體共識,即合約雙方未有合議前,暫無義務申請終止公司債櫃檯買賣、申請
債權人名冊並提供給股代。
(5)113年04月25日收到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文心分行函文,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將依契約
履行保證,墊付新台幣貳億玖仟玖佰玖拾萬元正,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要求本公司於收到
書面通知後二十日內償付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之各項墊付款及其他損失。
6.因應措施:雙方高層與法顧協商,擬視協商之進展再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協商事項之進展有具體結論再依合約內容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10 安成生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用於治療單純型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皰症(EBS) 之開發中新藥AC-203,獲得義大利Agenzia Italiana del Farmaco同意進行第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44:01
發言人 吳怡君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71788
符合條款 第 8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5
2.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AC-203
3.用途:AC-203為皮膚局部外用軟膏,適用於治療發炎性皮膚疾病,如單純型遺傳性表皮

分解性水皰症(EBS)及大皰性類天皰瘡(BP)等。
4.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本試驗為多國多中心第二/三期臨床試驗,與112/4/7獲得美

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DA)核准的第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為同一計劃。
5.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請說明目前之研發階段係屬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若未通過者,請說明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另請說明未來經營方向及


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


(1)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





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本公司於112/12/21向歐洲藥物管理局EMA(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提出申請開發中新藥AC-203之第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此次






申請的國家有義大利、奧地利、及波蘭等三國,本公司今日收到義大利Agenzia






Italiana
del
Farmaco同意進行開發中新藥AC-203之第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






奧地利及波蘭二國仍在審查中。


(2)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





適用。


(3)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4)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應未來市場行銷策略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揭露。
6.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請說明預計完成時間及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預計完成時間:本試驗預計3年內完成,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2)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7.市場現況:





全球EB患者約有50萬人,其中大多數屬於EBS患者,目前仍未有任何有效治療藥物


可用於EBS患者,現今對EBS患者的照護限於使用傷口敷料以保護傷口及幫助傷口癒合


,使用抗生素以治療或預防感染,或使用止痛藥及抗組織胺以減輕病人痛癢等不適情


形。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9.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392 能率 公司提供

主旨:更正子公司第一化成控股(開曼)股份有限公司113年3月 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43:56
發言人 董俊毅 發言人職稱 副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5472089分機1511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5
2.公司名稱:第一化成控股(開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56.38%
5.發生緣由:
子公司第一化成控股(開曼)股份有限公司對孫公司DaiichiKaseiCo.,Ltd.
資金貸與限額金額誤植更正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3年03月份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1,665,300仟元
資金與總額限額$1,665,300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499,590仟元
資金與總額限額$666,120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999 瀚醫生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42:19
發言人 陳昌慧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1328
符合條款 第 113/04/24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4/24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4 (2)增資資金來源:可分配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 員工部分):新台幣8,625,485元,共計862,548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 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及未拼湊之畸零股, 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所折發現金至元為止,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財務結構。 (15)本案嗣後如因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情形影響 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16)本案所訂各項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因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擬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之。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4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4
(2)增資資金來源:可分配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
員工部分):新台幣8,625,485元,共計862,548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
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及未拼湊之畸零股,
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所折發現金至元為止,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財務結構。
(15)本案嗣後如因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情形影響
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16)本案所訂各項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因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擬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2237 華德動能 公司提供

主旨: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事宜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36:33
發言人 楊誌榮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81-1863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銓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74.49%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22,66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3,76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該子公司取得銀行短期授信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8,79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4,46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共用額度到期

(2)日期:

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共用額度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22,66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4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3.3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61 益得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35:25
發言人 皮先智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02-77218877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3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999 瀚醫生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新增議案)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32:57
發言人 陳昌慧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1328
符合條款 第 113/04/24 款 事實發生日 1.事實發生日:113/04/24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新增議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 2024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整 (3)股東會召開地點: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15樓之11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2023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查核報告 (3) 2023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2023年度盈餘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202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本公司2023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公司章程案 (2)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5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最後過戶日為2024年4月16日,停止股票 過戶期間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6月15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 手續者,請於2024年4月16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台北巿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過戶 手續,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2)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本公司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應選名額四名。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 提案內容不得超過300字。 (3)本公司擬訂於2024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3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及股 東提案,凡有意提名及提案之股東,請於2024年4月3日下午16時30分前寄(送)達本 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 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或『股東會提案函 件』字樣,以利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名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15樓之11。電話:(02) 26971269。 瀚醫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4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新增議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
2024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整
(3)股東會召開地點: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15樓之11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2023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查核報告
(3)
2023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2023年度盈餘分派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202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本公司2023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公司章程案
(2)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5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最後過戶日為2024年4月16日,停止股票
過戶期間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6月15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
手續者,請於2024年4月16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台北巿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過戶
手續,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2)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本公司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應選名額四名。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
提案內容不得超過300字。
(3)本公司擬訂於2024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3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及股
東提案,凡有意提名及提案之股東,請於2024年4月3日下午16時30分前寄(送)達本
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
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或『股東會提案函
件』字樣,以利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名提案處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15樓之11。電話:(02)
26971269。
瀚醫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757 台灣虎航-創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29:57
發言人 許致遠 發言人職稱 商務長 發言人電話 0900-760371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5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3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民國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235 興泰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29:49
發言人 葉文隆 發言人職稱 法務處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3425301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5
2.公司名稱: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3年4月25日董事會審查第十八屆董事會被提名人資格,其中獨立董事被提名
人何睿楠先生自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連續達三屆,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
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
(1)何睿楠先生因其經驗豐富能為本公司提供重要建言,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
,公司仍需借重其專業之處,使其於行使獨立董事職責外,仍可發揮其專長,並給與
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2)經本公司113年4月25日董事會審查其資格符合,已列為第十八屆獨立董事候選人。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589 碩陽電機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29:47
發言人 王建修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4623456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4/25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6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0,867,68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584 精剛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29:19
發言人 吳柏成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6-6235143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5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4/25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92,83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9,68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7,69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70,12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5,99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8,48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417,38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589,72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827,66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69 菱生 公司提供

主旨:(補充113/2/17公告)公告本公司處分重要子公司寧波力源 科技有限公司100%權益達喪失控制力之相關事宜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28:28
發言人 賴銘為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4-25335120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5
說明
1.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
公司名稱:寧波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或喪失控制力):喪失控制力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方式、降低持
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發生日期:113/04/25
(2)發生原因及方式:經本公司113年2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孫公司



LI
YUAN
INVESTMENTS
CO.,LTD.出售所持有之寧波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權益。



買賣雙方已於今日完成契約約定之交割條件,本公司對重要子公司寧波力源



喪失控制力。
(3)降低持股比例:100%
(4)交易數量:不適用
(5)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6)交易總金額:人民幣71,000仟元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
(1)發生日期:113/04/25
(2)發生原因及方式:經本公司113年2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孫公司



LI
YUAN
INVESTMENTS
CO.,LTD.出售所持有之寧波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權益。



買賣雙方已於今日完成契約約定之交割條件,本公司對重要子公司寧波力源



喪失控制力。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
浙江銀安匯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
相關影響數尚待會計師查定。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100%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持股比例:0%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
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程建憲會計師,經評估並複核後認為該價格尚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程建憲會計師,本出售案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市: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113/02/17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17
16.董事會決議內容: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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