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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壽案 黃正一「心痛」續押

2015/12/08 06:00

幸福人壽掏空案,前董事長黃正一(前)被裁定續押2個月。(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幸福人壽遭掏空案,法官日前裁定延押主要被告、幸壽前董事長黃正一,黃上週抗告成功,高院發回北院更裁,北院昨開庭,黃正一在法庭內不斷捧心揉胸,說他心臟絞痛,須立即開刀安裝心血管支架,否則有生命危險;不過,合議庭仍裁定續押2個月。

74歲黃正一為前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現為東南旅行社、金門皇家酒廠董事長。黃正一說,若獲交保,他可提供1.2億元交保金、1.5億元人保,每天到派出所報到,也可把他責付給律師。

法官︰可申請戒護就醫

公訴檢察官反對交保,並指出,黃今年3至8月的8次就診病歷,醫師都未建議立即動手術,只有一次建議門診追蹤,顯無生命之虞;有兩次是看B型肝炎、兩次天冷就診,其他4次都是因吃火鍋而手麻、胸部不適就醫,「如果你遵照醫囑少吃點火鍋,或不愛吃火鍋,就不會這麼常手麻、胸痛了」;建議黃儘速動手術的診斷證明書,是醫師於11月憑記憶開立,並無看診,為傳聞證據,不具可信度。

合議庭認定有逃亡之虞的羈押條件尚未消滅,黃可申請戒護就醫,羈押無礙治療,裁定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