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寬恕政策上路4年 窩裡反僅2件?

2015/11/02 06:00

面對美國司法部面板壟斷調查時,韓國三星轉作汙點證人,讓台灣廠商啞巴吃黃連。(路透)

記者廖千瑩/專題報導

為遏止廠商聯合壟斷,公平交易法在2011年首度增列俗稱「窩裡反」的寬恕政策條文,也就是廠商若涉及聯合壟斷、調價等行為,只要先提供事證協助調查,就可減輕或免罰;但寬恕政策上路4年以來,聯合行為數十件處分案中,僅2件適用,比例低得可憐。

台灣難找「抓耙仔」?

外界質疑,台灣過去沒有寬恕政策,但歐盟跟美國等多國都有,2011年首度增列條文與國際接軌後,寬恕政策用在台灣,在打擊聯合行為上成效還是不彰,「雷聲大雨點小」,認為公平會在執行過程有嚴重偏差,應檢討適用門檻。

回顧當初公平法增列寬恕政策條文的背景,主因是廠商間聯合行為蒐證困難,若內部有「抓耙仔」較易掌握證據,包括歐盟、美國都有類似規定,以2010年最受矚目的面板壟斷案為例,當時韓國三星在面對美國司法部面板壟斷調查時,轉作汙點證人,讓台灣廠商啞巴吃黃連,只有乖乖繳鉅額罰鍰的份。

根據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提供資料,當時光是面板一個產業,台灣的華映、奇美、友達跟彩晶美國行政法裁處罰鍰就高達229.9億元台幣、歐盟部分也挨罰174.5億元,另南韓裁處8.1億元、中國部分也罰了6.7億元,光一個產業就貢獻國外449.4億元。

數十件處分案 僅2件適用

反觀台灣的公平會,當年面板案根本來不及查,且遲至2011年公平法才由立委提案增列寬恕政策,且上路至今年8月為止,公平會聯合行為數十件處分案中,寬恕政策才適用2件,成效明顯不彰。有立委認為,公平會針對寬恕政策的執行績效很差,有必要檢討為什麼這個條款到了台灣就不管用。

對此,公平會主委吳秀明則強調,數十件聯合行為裁罰案僅2件適用,這是經審查後同意的,事實上申請有15件,不是只有2件,是哪2件不方便透露;至於公平會執行寬恕政策到底哪裡有問題?吳秀明認為各國企業文化不同也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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