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被控助父掏空力霸 王令麟獲判無罪

2015/09/01 06:00

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被控助父掏空亞太電信100億元,北院昨宣判無罪。(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推動修正公司法,讓未公開發行的公司可以發行公司債,外界稱為「王令麟條款」,其父王又曾得以藉此掏空亞太電信100億元,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王令麟此部分的背信罪有起訴但一審漏未判決,發交台北地院補充判決,北院昨宣判,王令麟無罪;另,亞太副董事長王令台背信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嘉食化總經理王令一財報不實罪判刑9月,王又曾的表弟、亞太固網董事譚伯郊無罪。可上訴。

王令麟昨未到庭聆判,辯護律師謝協昌聽判後代為回應,感謝合議庭公平的審判,還王令麟清白。王令麟因力霸東森掏空案涉及偽造文書等罪被判有罪定讞,應執行3年10月,前年11月1日發監,目前服刑中;去年又爆發獄政弊案,被控透過秘書胡曉菁行賄副典獄長蘇清俊等獄管人員被起訴,北院審理中。

昨北院補充判決認定,王又曾是因挪用兩公司資金殆盡,才起意利用已修法的機會,購買人頭公司債,犯罪時間是91年4月至92年6月間,時間有先後,積極證據不足,難以認定王令麟與王又曾合謀修法,因此判無罪。

王又曾長子王令台,則是被控任亞太固網副董事長時,與王又曾、王金世英等人合謀,支付天價租金向力霸租辦公室,掏空亞太7.8億餘元,違證交法背信罪,其中一部分二審也漏未判決,經非常上訴,最高院撤銷發回一審,北院昨判刑半年。

王又曾次子王令一被控擔任嘉食化董事兼總經理時,明知無實際採購4家公司的玉米,仍憑不實單據製作不實財報,進行虛偽交易,犯後認罪,判刑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