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金溥聰「覆閱章」 爆爭議

2015/04/08 06:00

馬市府一個大巨蛋公文蓋十四個章,副市長金溥聰還有「金覆閱」印章。(童仲彥提供)

〔記者盧姮倩/台北報導〕北市議員童仲彥昨出示馬市府時代的大巨蛋公文佐證,一張公文要蓋十四個章,更扯的是,時任副市長的金溥聰還自刻「金覆閱」的章,儼然「地下市長」、「太上皇」;但經查證,馬到柯市府的副市長都有覆閱章,且覆閱僅有「確認、簽收」意義,未有權責問題。

北市:正常公文簽核程序

對童仲彥質疑在馬看過的公文後,金溥聰還覆閱並蓋上「金覆閱」章,批金「真的是地下市長、太上皇呀!」台北市秘書處則表示,批完的公文依流程會循反順序覆閱,如大巨蛋公文經秘書長、副市長、市長批閱後,會再回到副市長手中蓋覆閱章,有「簽收、確認完畢」的意思,為一般的公文簽核程序,柯市府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