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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租金補貼 申請5條件

2015/02/12 06:00

☆年齡→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20歲

☆家庭組成狀況→有配偶;與直系親屬設籍同一戶;單身年滿40歲;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其兄弟姊妹應為單身),4項之中符合其中1項即可

☆申請人家庭成員住宅持有狀況: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家庭年所得:台灣省低於87萬元、台北市低於138萬元、新北市低於101萬元、台中市低於96萬元、台南市低於80萬元、高雄市低於95萬元、金門縣與連江縣低於87萬元

☆申請時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

(記者徐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