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臉書涉侵害個人隱私 美地院判須面對訴訟

2014/12/26 06:00

〔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根據美國地方法院裁決,社群網站龍頭臉書(Facebook)為了廣告宣傳目的,瀏覽用戶寄給他人關於網站連結的私人通訊內容、統計網頁按「讚」次數的連結,傷害個人隱私權,必須面對集體訴訟的提告。

美國加州奧克蘭的地區法官漢彌爾頓裁定,對臉書要求依照美國監聽法令駁回此一集體訴訟,基本上予以否決,質疑臉書作為電子通訊的提供商,是否可適用「日常商業目的」法令的保護。

這起在2013年提告的官司由臉書用戶坎貝爾發起,尋求代表美國用戶集體訴訟的地位,指控臉書瀏覽用戶間的私人通訊內容,然後統計這些網頁按「讚」 次數的連結,再把這些「讚」編纂成用戶檔案,鎖定用戶傳送客製化廣告內容。

漢彌爾頓表示,臉書不願提供任何客製化廣告做法的細節,使法院無法決定本案是否涉及特殊、且應被視為「日常」的商業行為。

但漢彌爾頓駁回原告依據加州隱私權和不公平競爭法令的部分指控。

根據裁決書,臉書2012年10月起開始停止本案涉及搜集用戶通訊內容的做法,但臉書法律代表人也說,仍存在一些針對私人通訊的分析,以防止病毒和過濾垃圾郵件。臉書發言系統拒絕回應法院相關裁決。

臉書多年來一直面臨法律訴訟的挑戰,主要有關如何控制和顯示用戶提供資訊的方式。今年臉書更新基本隱私權設定,提供選項讓用戶可選擇看到哪些廣告,有助於用戶控制個人網頁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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