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47%股市大戶 綜所稅不到2.5萬

2014/12/18 08:00

2013年出售股票10億元以上大戶

〔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證所稅「大戶條款」暫緩三年實施,許多大戶仍不滿意,認為應全面廢除。不過,根據財政部統計,去年出售股票金額逾十億元的大戶,竟有四十七%僅繳納綜所稅二.五萬元以下,是財政部長張盛和口中的「專業投資人」。

可能嗎 賣股10億所得淨額不到52萬

張盛和指出,去年出售股票金額十億元以上的大戶共八一○人,其中四十七%適用綜所稅五%稅率或零稅率,一年繳稅僅二.五萬元以下。換言之,這四十七%大戶一年可賣出十億元的股票,財力驚人,但所得淨額(所得總額減除扣除額及免稅額)竟低於五十二萬元。

另外,去年出售股票逾十億元的大戶中,更有五.六%未達課稅標準,意即一毛所得稅都不用繳。相較之下,月薪廿二K(二萬二)的低薪族,若加計一個月的年終獎金,年所得為廿八.六萬元,扣掉免稅額與扣除額(廿七.二萬)後,還得繳稅七百元。

公平嗎 領22K加年終還得繳稅700元

張盛和說,大戶一直強調台灣要課證交稅及證所稅,稅負太重,但國外也有同時課徵證交稅與證所稅的情況,尤其專業投資人要另外課稅。他認為,大戶有能力聘請專業人士操盤,也比較能夠從股市獲利,訂定大戶條款是為了基本的租稅公平。

至於大戶認為歸戶就會被查稅,張盛和則說,這是大戶「故意」誤解,未來將針對每年出售金額十億元以上的大戶發單,「假設是十億一千萬元,就設算所得後課一萬元的稅」;如果沒賺這麼多或賠錢,可選擇核實申報,「他們都是專業投資人,一定有記帳」,核實申報不複雜,也不會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