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廣告也服貿 言論自由被出賣

2014/04/09 08:00

服貿協議兩岸開放承諾表--廣告服務業

中方藉廣告、置入性行銷箝制言論 問題會更嚴重

台海兩國廣告業就業人口及產值

〔記者楊明怡/台北報導〕服貿開放廣告業,不僅將改變台灣廣告產業生態,更恐危及台灣的新聞自由;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提醒政府,目前中方廣告及置入性行銷預算已有獨厚特定媒體現象,服貿生效後,讀者及廣告受眾權益恐將更被犧牲,應當注意。

鄭秀玲教授等人在「印刷業與廣告服務業衝擊報告」中指出,從香港的例子可看出,中國從未放棄箝制新聞自由,包括電台評論員被解職,明報總編輯遭撤換、持刀襲擊,香港蘋果日報被抽廣告、嚴格管控電子媒體執照等,企圖影響言論自由的黑手,從來沒有收回去過。

不挺北京將被抽廣告 台媒恐被迫向中靠攏

律師賴中強直言,兩岸服貿協議允許中資來台經營廣告業後,中國透過中企將媒體賴以為生的廣告收入給「聽話」的台灣媒體,對言論報導不挺中國政府的台媒抽廣告,就可以一定程度影響台灣媒體言論;屆時台媒恐步香港後塵,不敢不向北京靠攏。

台北科技大學前教授錢文南認為,中國市場規模太大,磁吸效應無法避免,開放廣告服務業後,台灣的廣告和客戶預算一定面臨失去重心、往中國發展的狀況;他說,廣告業在一九九五年聘用三萬五千名廣告人才,二○一一年後掉到兩萬九千人,業界當然擔心「協議簽訂後會受到影響」。

廣告設計業者陳建成舉去年八月刊在廣東南方都市報的「天下無三」廣告為例,為全文僅五十三字的廣告,內容是「前任張太:你放手吧!輸贏已定。好男人,只屬於懂得搞好自己的女人!祝你早日醒悟。搞好自己,願,天下無三。」落款為「張太」。

該廣告在台灣應無傷大雅,但廣東省工商局卻以該廣告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不得含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規定,刊登當天即約談報社、廣告主及廣告公司相關負責人,並明令立即停止發布。

陳建成認為,約談、停止發布,對小型廣告商和廣告創意人可能造成莫大衝擊。他質疑馬政府不斷告訴業者,須與中國簽署協議才能走向國際;他不懂,為何台灣業者不能從紐約、洛杉磯、倫敦等城市走向中國,非得透過北京走向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