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核四弊案 7官商被起訴

2010/04/09 06:00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台電核能四廠興建至今,預算一路追加,恐非單純!台北地檢署查出,前台電龍門施工處長許仁勇等官員在九十五年間以浮報預算、曲解法令等方式,助信南建設公司拿下二十三億元混凝土採購案,承辦檢察官陳淑雲昨天依涉貪污罪起訴官商七人,其中四人求處七至二十年不等重刑。

浮報預算圖利建商

染指23億元採購案

核四預算由原本的一千八百八十八億元一路追加到兩千七百三十七億元,檢方起訴此案,掀開台電浮編預算涉及人謀不臧的內幕。

此案被告七人中,犯行最嚴重的是現任台電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副研究員周吉村,他在龍門施工處副處長任內,將個人紅白帖、稅單、油錢、修車錢等合計六十九萬全要求包商出錢支付,並分五次向包商勒索六百萬元賄款,因犯行重大,被求處有期徒刑上限的二十年,併科罰金八百萬元。

其餘被告求刑部分,當時的龍門施工處長許仁勇、副處長周芳國均被求刑十二年、併科罰金兩百萬,信南建設負責人張慶隆求刑七年、併科罰金三百萬。至於施工處課長鄭宗昇、信南建設龍門廠長林建宏及工地負責人黃崇仁因涉案情節輕微,檢察官認他們是受命行事,建請法官從輕量刑。

周吉村涉索賄600萬

求處最重20年徒刑

起訴書指出,台電曾在八十七年間第一次發包混凝土採購案,由信南公司以十七億一千六百八十八萬元得標,但因發包的六十五萬立方公尺混凝土用盡,也因此,台電決定在九十五年間第二次招標採購案。

檢察官查出,信南公司因為財務狀況不佳,在八十九年至九十二年間,共被退票計兩百五十七次,金額達十二億餘元,九十年間下櫃。

不過,信南公司仍向龍門施工處表達願意配合續約供料,但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此採購案並無限制性招標必要,但許仁勇等人卻刻意曲解法令,且不顧信南公司財務困難,仍堅持與信南公司議價,最後信南順利以二十三億元拿下此採購案。

檢調追查也發現,信南公司在龍門施工處已有混凝土拌合場,並無重新設立拌合場的需要,但台電在二次採購混凝土時,卻又浮編了一億多元的拌合場使用費,明顯圖利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