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經營策略>店長當合夥人 利潤共享

2008/10/27 06:00

記者楊雅民/專題報導

開設24小時不打烊的便利商店,「累不打緊,管理不好,可是會賠錢的。」許禎元說。

許禎元舉例,曾經僱用一位從小看到大的員工,結果有一天,消費者跑來告訴他,說店員上大夜班的時候,呼朋引伴在店裡抽菸、大吃大喝,菸抽了、飲料喝了,都沒付錢。

員工不認真 盤點損失高

由於大夜班還要負責商品盤點,該員工完全沒清點貨品,上班時間還睡覺,後來許禎元調閱錄影帶看了,發現真的很離譜,短短一個月,盤點商品竟出現高達八萬元的盤點損失。

請該員工走路後,隔月的盤損馬上縮減至一萬元,也就是說,請錯員工一個月整整就少賺了七萬元,十分驚人,還好及時發現。

許禎元表示,創業投資要讓自己晚上還睡得著覺,所以他12年前加盟開設便利商店時,是以投入資金較少的委託加盟模式開店,雖然利潤分配比較少,但投入資金只要27萬元。

第一家店由他和太太共同經營,平均每個月分到的淨利約9萬元。

隔年1997年他又加盟了第二家店,由於複數加盟加盟金有打折,開第二家店投資成本也只要20幾萬元;2001年又開了第三家便利商店,第三家委託加盟的加盟金已漲到約31.5萬元。

開一家以上的複數店門市的管理很重要,許禎元於是扮演「二房東」的角色,讓第二家和第三家店的店長成為他的合夥人,許禎元出加盟金、兩位店長不用出錢,只要負責把店管好,利潤雙方共享。

店長入股才會認真顧店

其中一家門市許禎元每個月固定分4萬元利潤,另一家門市每個月固定分2.5萬元利潤,合夥的店長分的利潤都比他分得多,店長若努力點,門市多賺的利潤他也不會多拿,全分給幫他掌店的店長,這樣合夥店長才會認真的顧店,因為多賺的錢是店長自己的。

至今許禎元以委託加盟模式投資兩家便利商店,以及一家便利商店加現烤麵包的複合店總共投入資金70幾萬元,三家店每個月拿到的淨利約15萬至16萬元,能創造這樣的投資報酬率,他覺得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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