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中華電信工會 揚言全面罷工

2005/05/18 06:00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對中華電信進行海外釋股政策不滿,中華電信工會昨天發起國營事業史上首次罷工,約5百名來自全國各分會幹部,圍堵台北總公司大樓,試圖遊說其他員工參與罷工,過程中發生多次零星衝突,在警方三度舉牌後,有4名工會成員以「妨害公務」名義遭到逮捕,後來都獲釋放,歷時2個多小時,最後順利落幕,工會強調,昨天僅是「警告性罷工」,揚言6月21日股東會前,將再發動全面性罷工﹔對工會揚言全面罷工,中華電信董事長賀陳旦則強烈回應,公司可以全面掌握,服務絕不會中斷。

工會選定昨天中華電信海外釋股,ADR(美國存託憑證)評選承銷商投標截標日進行罷工,凸顯對釋股案不滿,警方動員4百多名警力,一大早就進駐中華電信總公司維持秩序,並在公司周圍架起鐵絲網等,7點左右,數百名工會成員開始圍堵總公司大門,企圖阻止總公司員工上班,過程中衝突叫囂聲不斷,但在警方強力介入下,員工都順利進入總公司上班,也沒有發生手機或市話斷訊的情形,9點多整起罷工活動落幕。

中華電信工會強調,立法院曾決議攸關員工權益保障的「團體協約」未簽訂前,不得釋股,強烈抨擊中華電信6月即將進行海外ADR釋股,是違法釋股﹔另民國89年以來,中華電信多次釋股,因主管機關草率行事,兩次遭到監察院糾正,還有91年的釋股,國泰、富邦兩大財團甚至取得13.5%股票,有財團化之虞。這次推動海外ADR釋股,將股票賣給國外財團,資方又再一次違背「全民釋股」精神,資方明顯違法。

10時30分,賀陳旦召開記者會回應,他表示,立法院通過「全民釋股」決議,係指不得標售股票予特定人,而ADR釋股對象是海外非特別投資人,符合「全民釋股」定義,而且還有2%至3%約1百億的股票,是釋放給國內投資大眾,他強調,ADR投資者皆重視財務收益,無意介入公司經營,具有分散股權優點﹔賀陳旦表示,這兩年來富邦及國泰逐步出脫持股,也未參與理監事改選,並無財團化之虞。

賀陳旦表示,勞資雙方雖未簽訂「團體協約」,但這幾年間勞資間的協商從未中斷,立法院也可能通過修法加以保障月退俸,他也強調,資方現在是執行89年立法院通過的政策,雖然後來立法院通過多項決議,但並不影響釋股案進行。

〔記者田世昊╱台北報導〕中華電信工會昨天發動罷工,多位國民黨籍立委昨天陪同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張緒中舉行記者會,出面聲援罷工。張緒中批評交通部與中華電信罔顧立法院的決議,視法律如無物。他同時指控,工會的第一波警告性罷工,遭到公權力的非法侵害。

張緒中說,中華電信工會合法罷工,卻遭警方非法驅離,就像回到戒嚴時代,資方將違法釋股、賤賣國產焦點轉移到員工沒有月退俸,實在小看員工。

立委柯俊雄表示,立法院曾對中華電信第二階段釋股,做出「由國內自然人認購」的主決議,但交通部卻刻意曲解並違背立院決議,決定交由國內、外財團認講,擺明了就是利用認購資格限制,圖利特定財團。

立委張慶忠與朱俊曉也抨擊中華電信罔顧立院決議,不甩監察院的糾舉,強行進行釋股,根本就是假民營化之名,利用五鬼搬運手法,將屬於全民的資產,圖利特定財團。

立委蔡錦隆說,他已委請律師發函提醒給有意參與認購的國外公司,強調中華電信此次釋股有違法之虞。

勞委會:尊重合法行使爭議權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針對中華電信公司產業工會昨日依工會法進行合法罷工,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黃秋桂表示,尊重工會合法行使爭議權,若行使罷工權利涉及集會遊行,仍應依各法令規範,並非取得合法罷工權利後,就不適用其他法律規範。

由於中華電信公司產業工會舉行罷工時,發生警察機關認為有違反「集會遊行法」及「妨害公務」等情節,勞委會指出,尊重警方的權責判斷,也呼籲警方執行過程,宜重視比例原則,至於外界質疑警方執法過當,事實上任何人皆可提出訴訟。

勞委會表示,面對勞資爭議及罷工事件時,工會法總遭外界質疑有疏漏之處,亟待修法,該會決定在未修法前,可採補破網方式,做出補充解釋,再依台鐵及中華電信等罷工案例,作為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等勞動三法修法之評估依據。

勞委會說,勞資爭議應透過團體協商,才能根本解決,中華電信公司應本誠意,繼續與工會進行協商溝通,不應因員工進行抗爭而阻絕協商大門,員工也應本著耐心,持續與資方協商對話。

勞委會表示,現行勞動三法對於爭議行為規範不足,相關法規未規定員工行使罷工權可做些什麼,但有要求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解僱勞工,以保障工作權,若公司在員工合法罷工期間發生損失,勞工可免除民事賠償責任。

對於中華電信產業工會開會決議集體罷工,有員工未配合工會罷工,勞委會指出,此乃工會內部溝通機制問題,政府不該立法規範,此外,工會成員可對未配合罷工者採柔性勸說,也可組人牆或設糾察線,但不得阻擋人自由進出公司,否則可能涉及刑法強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