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雖不斷要求提高雇主提撥率,但至今並未獲得政府回應。(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新制勞退基金去年大賺七四六九億元,平均每位勞工帳面可分紅達五.七八萬元。但勞團直言,這只是平均數字,因新制勞退上路後,雇主六%的提撥率從沒調整過,多數勞工退休後月領勞退僅數千元;所以勞動部前陣子才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讓申請月領的勞工可在三十日的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領取。
勞團推算,對比舊制勞退退休金,依據勞工年資,工作每滿一年有二個基數,超過十五年每滿一年有一個基數,最高四十五個基數,新制對雇主負擔成本減少一半;勞團雖不斷要求提高雇主提撥率,但至今並未獲得政府回應。
勞動部官員解釋,舊制勞退下領到退休金,必須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滿十五年且年滿五十五歲,或工作滿二十五年,但中小企業平均延續僅十餘年,且勞工流動率高,為了解決「看得到、領不到」結構性困境,才自二〇〇五年七月起推行新制勞退,改為「個人帳戶可攜式」的「確定提撥制」。
如何讓勞退專戶「變大」,官員建議,除了注意雇主是否按月提繳,勞工也可自行額外提繳六%,本金越多才能有「錢滾錢」的複利效果。
根據勞保局官網案例,以勞工年滿六十歲、平均餘命二十三年、利率一.一四七三%,個人專戶結算累積金額一〇〇萬元,可領月退休金為四一一七元;若個人專戶結算累積二〇〇萬元,也只能月領八二三五元。
若參與新制勞退年限越短、月薪越低,以及須分攤領取的年限越長(愈早開始領),每月可領到金額就越少。官員強調,新制勞退實施僅二十年,多數現在正要退休的人,戶頭裡面的錢累積並不多,待實施時間延長,未來會更「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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