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週報-勞動法規〉勞保條例三讀 政府撥補入法

2026/01/05 05:30

因應高齡化、少子女化所衍生問題,「就業保險法」增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有條件從6個月加碼1個月。(資料照)因應高齡化、少子女化所衍生問題,「就業保險法」增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有條件從6個月加碼1個月。(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

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

因應高齡少子化導致勞保財務壓力,政府持續推動中高齡就業、雙就業雙照顧等政策,勞動部已著手修訂「就業保險法」,延長育嬰留停津貼並擴大投保年齡;立院亦已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法制化政府撥補與最後支付責任。連同2026年預算,儘管政府累計挹注5,170億元,仍盼透過修法確保勞保永續、穩定勞工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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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指出,此次修法除了明定勞工保險基金來源,包含「政府撥補之金額」與「其他財源挹注及相關收入」,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工保險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若當年度出現「收不抵支」的情況,政府應有適當經費撥入或補助,且將「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入法,也須定期檢討財務機制。

另一修法重點,則是對於有債務的勞工,若申請勞保紓困貸款,不會被迫償還債務或遭強制執行;同時,為了勞保基金穩健發展,對於積欠的保險費、滯納金,也明確排除於「債務免責」及「消滅時效」的規定。

「就保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擴大加保年齡」,將現行就業保險適用對象為15歲以上、65歲以下的規定,刪除65歲的投保年齡上限,藉此鼓勵勞工續留職場、提升高齡勞工就業安全保障;其次,縮短「失業給付請領等待期」,由現行14日的就服機構推介就業等待期縮短至7日,讓失業勞工能更快領到失業給付。

提升投資績效 放寬就保基金投資限制

此外,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現行規定孩子3歲前受僱者可申請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其中6個月可請領投保薪資8成的育嬰留停津貼,未來修法通過後,若父母都已累積申請6個月,再申請第7個月的留職停薪,就可多領1個月的津貼,若雙親其中一人為公保、軍保且領滿6個月也可適用,希望鼓勵雙親共同擔負育嬰責任。

另一修法重點則是就保基金的投資限制,今年以來各大基金獲利績效持續衝高,唯獨規模達1789億元的就保基金績效敬陪末座,至10月底帳面報酬僅0.11%,主因就保基金只能投資存款、短票及債券,不可投資權益證券、衍生性金融商品,此次修法將其刪除,以擴大基金多元投資,增進運用效益。就保法修正草案預告期已結束,勞動部將統整各方意見後,2026年初送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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