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紅單轉售 納房地合一課稅

2022/05/27 05:30

財政部昨日核釋,預售屋紅單(購屋預約單)交易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且追溯自去年七月起適用。(資料照)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昨日核釋,預售屋紅單(購屋預約單)交易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稅率最高四十五%,且追溯自去年七月起適用,個人及營利事業於去年七月一日以後轉售紅單,就要課徵房地合一稅,但今年六月三十日前自動補報補繳免罰。

稅率最高45% 追溯去年七月起適用

財政部說明,二○二一年七月起實施「房地合一2.0」,將預售屋交易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至於預售屋紅單,為預售屋買受人於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前,支付定金或類似名目金額,取得的書面契據,經洽詢內政部意見,不動產業者與預售屋買受人不論簽訂預售屋紅單(買賣預約)或買賣契約書(本約),都是基於預售屋買賣關係而成立的契約行為;因此,將紅單轉售他人,只要交易日期在去年七月一日以後,也應課徵房地合一稅。

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表示,去年七月起「實價登錄2.0」上路後,內政部已禁止紅單轉售,但預售屋聯合稽查還是查到紅單交易,為抑制短期投機炒作,並符合租稅公平,因此將紅單交易納入房地合一課稅。而且,若因轉售紅單挨罰,計算紅單交易所得時,罰鍰不能從所得中扣除。

財政部提醒,納稅人於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五月二十六日有轉售紅單,今年六月三十日前自動補報及補繳並加計利息,可免予處罰。至於五月二十七日以後的紅單交易,個人應在交易次日起三十天內申報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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