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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拍板:無症狀或輕症未用藥者// 防疫保單居家照護 住院日額可不給付

2022/05/11 05:30

金管會昨拍板,若居家照護「無症狀或輕症未用藥者」,「住院日額型」防疫險保單可不給付。(資料照,業者提供)

〔記者王孟倫、李靚慧/台北報導〕金管會昨拍板,若居家照護「無症狀或輕症未用藥者」,「住院日額」防疫險保單可不給付;保險局長施瓊華強調,這是依四月十九日產險公會出具的「理賠問答集」,本來就是以「醫療行為」為前提,可依此原則來處理。產險業者抱怨,這是很小讓步,業者最不願接受的快篩陽性視同確診、數位健康證明取代醫師診斷書,根本沒有給理性溝通的機會。

保險局:日額理賠 要有醫療行為

保險局官員解釋,防疫險主要分為三大塊理賠,分別是「匡列隔離」、「確診」及「住院日額」,前兩者都是固定金額給付,「住院日額」是依累積天數理賠;只要防疫險保戶確診,不怕領不到定額理賠,但若未用藥輕症或無症狀,就拿不到「住院日額」理賠。

施瓊華強調,「住院日額」理賠仍須經地方政府成立之COVID-19(武漢肺炎)個案關懷服務中心進行健康評估,必要時亦須由專責醫療團隊進行遠距醫療,「須有醫療行為,才會理賠」。

向業者喊話 數位證明可查驗真偽

業者直言,這是上月產險公會在保險局要求下公布的指引,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可依據居家隔離天數、請領防疫險住院日額理賠;多數輕症只有咳嗽、流鼻水,甚至無症狀,根本不用COVID-19用藥,居家就要領取每日一千至三千的住院日額理賠,若隔離十日就萬元起跳,一點道理都沒有。

施瓊華昨定調,輕症居家照護有處置用藥(即COVID-19用藥)才理賠,至於無症狀者沒用藥或是服用清冠一號賠不賠,就由保險公司判斷並提出指引。

對於產險業最在意的數位健康證明取代醫師診斷書,施瓊華昨手持數位健康證明樣張說明,強調數位證明可以查驗真偽,保戶個資也可獲得保護,請保險公司及民眾都不用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