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債務協商喘息期 申請門檻擬放寬

2007/08/28 06:00

申請暫停繳款 兩次為限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有鑑於債務協商毀諾率節節攀升,經由多次會商,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已初步通過,將放寬原本的「喘息期」申請門檻,包括債務人配偶、直系血親重病,或是因繳稅、繳學費壓力暫時無力還款,就可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暫停繳款,但仍以兩次為限。

根據現行的規定,通過債務協商的卡債族,如果因為本身罹患重大疾病,或是非自願性失業,導致無力支付原本每月應付的款項,就可以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暫停繳款,每人以二個月為限,可分次申請,不必因此而導致毀諾。

不過,債務協商平台結束後,部分銀行卻不時接到卡債族的求助,表示因家人重病,必須支付龐大醫療費用,甚至因繳稅等非常態性支出,導致無力負擔原本的每月應繳費用,但又不希望因此毀諾,希望銀行予以通融,銀行卻迫於規定而無法同意。

據了解,數個星期前,最大債權銀行中國信託商銀,提案建議債務協商委員會,放寬「喘息期」的申請門檻,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還特地邀集各會員銀行討論,但因為當時的條件過於寬鬆,當場就遭到多數銀行否決。

經過債務協商委員會的研議,將喘息期的申請門檻適度放寬,總算獲得多數銀行的同意,債務協商委員會已在日前通過該案,並將在本週的銀行公會理事會中進行討論。

繳稅、繳學費 皆可申請

據了解,最後債務協商委員會通過的版本,是將申請喘息期的門檻,從「自身」放寬到「配偶與直系血親」罹患重大疾病,以及在繳稅或為子女繳學費的月份,卡債族就可憑相關證明,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暫停繳款,但仍以二次(共二個月)為限。

之所以有這樣的改變,銀行業者解釋,是考量到多數卡債族仍身兼家庭主要經濟支柱,只要家人罹患重大疾病,就會影響其還款能力,甚至當家中小孩註冊繳學費,或是繳納綜所稅時,都會因家庭支出增加,導致無力還款,在此狀況下,如果當事人已持續繳納了一段時間、未來也有誠意持續,銀行似乎也該適度給予協助。

部分銀行反對 認為雙輸

不過,仍有銀行抱持反對的態度,某大型民營銀行主管表示,對於無力還款的卡債族,這筆呆帳遲早都要打銷,放寬喘息申請的門檻,只是讓這筆帳拖得更久,銀行被這些卡債拖累,導致新業務無法進行,對廣大消費者與銀行而言,仍是「雙輸」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