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子公司破產 銀行追討富爸爸恐白忙

2021/12/29 05:30

英業達昨上午特別召開董事會,討論子公司英穩達破產相關問題,但僅強調,了解並尊重銀行處理程序。(資料照)

「支持函」遭法院認定「非正式法律文件」

〔記者李靚慧、卓怡君、巫其倫/台北報導〕金融業行之有年的「支持函(letter of support)」,近來又因英業達子公司英穩達破產,讓銀行正視企業以此做為貸款談判籌碼的合理性;但銀行業者坦言,源頭還是放款市場過於競爭,若不接受母公司「支持函」、而別的銀行接受,貸款就被搶走了。

英穩達破產 英業達僅稱尊重銀行處理

從事太陽能電池製造銷售的英穩達在十二月初宣告破產後,債權銀行緊咬英業達還債。英業達昨上午特別召開董事會討論相關問題,但僅強調,了解並尊重銀行處理程序,英業達積極採取各項因應作為,期待可有效降低雙方分歧,解決問題。

最大債權銀行兆豐銀態度強硬,已聯手其他六家銀行寄出存證信函,要求英業達應負起「支持」的責任,否則將提告民事求償;銀行業者認為,英業達「至少」應就其對英穩達持股比例,承擔應有的償債責任。

福聚案追償李長榮 銀行曾有敗訴經驗

但提告有用嗎?銀行業者私下多不樂觀。二○一八年宣告破產的「福聚太陽能」,當年就有母公司李長榮化工出具的支持函,獲銀行團上百億元聯貸、及多家銀行的自貸案,沒想到宣告破產後,李長榮不願兌現支持函的承諾,讓十多家銀行慘賠;北富銀告上法院,法院卻以「非正式法律文件」的理由,判銀行敗訴。

對於此案,北富銀澄清,李長榮化工在本案訴訟中辯稱,其出具支持承諾函,僅是表示對福聚太陽能的道義支持,支持承諾函並非法律文件、無法律拘束力。不過,本案經高等法院審理後,高等法院判決理由中已認定,李長榮化工出具給北富銀的「支持承諾函」僅係非與民法上保證有相同效力的文件,但仍為具有法律上拘束力的正式法律文件。

高等法院判決理由並提到,主要理由有2項,第1,承諾函是李長榮化工所簽署,依承諾函的文義即可得知,李長榮化工是就承諾函的內容對北富銀為承諾,與未欲發生法律上效果意思的好意施惠行為有別;第2,且李長榮化工顯然確知該函具有法律上拘束力,因此在其董事會中,將承諾函所載承諾事項列為決議事項。

北富銀認為,母公司對子公司提供支持函,尤其是經由董事會議決議,等於是母公司的承諾,應具法律效力;因此對福聚太陽能及英穩達兩案,均主張透過司法途徑向母公司追償。

某債權銀行主管坦言,英業達仍是許多銀行的客戶之一,同業也面臨兩難,若英業達因承受英穩達債權造成營運受影響,對銀行團可能傷害更大,且當初並沒有母公司擔保,在法律上站不住腳;而英穩達直接宣布破產,代表銀行所有債權都打水漂,已做最壞打算,若能改以重整,至少還有希望可期待重整成功。

小檔案》英穩達往來債權銀行狀況

7家債權銀行債權共計18.7億元,均為無擔保放款。最大債權銀行為兆豐銀的6億元,其次是華銀5億元、台銀及北富銀均逾2億元、中國信託銀行1億餘元,彰銀約9000萬元、土銀約6000萬元。(記者李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