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半導體、面板業出售中國廠 將改採事前審查

2021/12/18 05:30

製表:記者林菁樺

涉及關鍵技術轉讓 經部加設關卡

〔記者林菁樺、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防止關鍵技術流向中國!經濟部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五條及第十條修正草案,凡經「關鍵技術小組」審查通過的台商赴中國投資案件,未來若要出售中國事業股權,因已涉及技術轉讓,由現行的「事後報備」改為「事前審查」。涉及相關產業包括半導體、面板產業,最快明年一月實施,屆時若出售中國事業股權,即使是一%也要事先提出申請。

即使出售一%股權 也須事前申請

日經新聞報導,過去幾年許多台灣科技業把中國子公司賣給中企,但現行法規只要求把這類交易向主管機關報備,不需經經濟部核可,由於涉及敏感技術的轉讓,經濟部注意到現行法規存在漏洞,因而修法補漏,這是台灣防止半導體等敏感技術外流至中國的最新措施。

經濟部去年底就已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把原本「授權」專門技術才需要申請許可,增加直、間接從第三地「轉讓」也要獲同意,已經將台資轉讓出售中國事業增設第一道關卡。

經濟部在今年十月十五日再次預告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過去經過「關鍵技術小組」審查通過赴中國投資的產業,若股權移轉給中國法人、人民,可能會造成技術實質上被中資運用,等同「技術合作」,因此修法由現行的「轉讓後兩個月內報備」,改成「事前審查」,法規二度加嚴。

官員表示,關鍵技術小組審查通過赴中投資的產業,主要包括晶圓製造、積體電路設計、積體電路封裝、積體電路測試及液晶顯示器面板廠等,簡單可區分為半導體、面板產業,目前經關鍵技術小組審查赴中投資的大廠有台積電、日月光、聯電、力晶等廠商。

按照新法規定,半導體、面板大廠在中國有設廠,未來如果想要出售股權,即使是一%也要事先提出申請,而非現在賣了再報備。

官員表示,草案已自十月十五日起對外預告,預告至昨屆滿,並未收到廠商特殊意見,後續將送行政院核定,預計最快明年一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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