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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平台刊載新聞須付費》澳洲開第一槍 法義德爭取到付費

2021/11/20 05:30

澳洲國會二月底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強制數位平台巨頭Google、臉書必須為刊載澳洲媒體產製的新聞提供合理分潤,首開全球先河。(路透)

須付費給原創媒體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澳洲國會二月底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強制數位平台巨頭Google、臉書必須為刊載澳洲媒體產製的新聞提供合理分潤,首開全球先河,引發加拿大、英國、紐西蘭等效法,部份國家的媒體產業也組聯盟,與Google、臉書談判,迫使兩大平台商簽署付費使用協議。

紐加美歐跟進立法

澳洲該法旨在抑制Google與臉書在與新聞業者進行商業談判時,濫用其超級議價能力,以確保新聞業者為其產製的新聞內容取得合理報酬,亦即平台巨擘無法再以「不接受就拉倒」的高姿態出價談判,而若談判出現僵局,政府將介入做出具約束力的裁決。

在澳洲通過該法後,加拿大、紐西蘭等國表態跟進,美國兩黨參眾議員則在三月重推「新聞競爭保護法案」,希望提升美國新聞機構與平台巨頭的談判實力。而在歐洲,法國率先實施歐盟二○一九年「著作鄰接權」指令,今年初,數十家法國全國性、地區性與地方報紙組成法國「綜合報導聯盟」(APIG)與Google進行數位版權付費談判,二月間達成協議。

三月下旬,Google宣布與義大利多家媒體出版商簽署協議,將支付新聞內容費用,以安撫媒體公司對廣告營收損失的不滿。六月下旬,逾三十家丹麥媒體企業也依據歐盟鄰接權指令,集體與Google及臉書就新聞付費進行談判,丹麥紙媒貝林時報執行長科拉布—強納森當時表示,「他們設定標準,市場必須遵循,但我們有集體談判權利,這給予我們一些籌碼」。

法國APIG上月再下一城,繼Google後,臉書也宣布與APIG達成新聞內容付費協議,該組織主席、巴黎回聲報執行長盧埃特說,該協議將為聯盟旗下的出版業者帶來可觀資金,特別是規模最小的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