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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 財政部擬調高企業最低稅負

2021/11/18 05:30

財政部長蘇建榮。(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全球最低稅負制將於二○二三年上路,財政部今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財政部書面報告指出,目前研議三大因應措施,包括:評估調整企業最低稅負稅率,可由現行十二%調至最高十五%;推動「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以及評估修正相關課稅規定。

現行僅12% 可調至最高15%

全球最低稅負制適用對象為全年營收超過七.五億歐元(約台幣二四○億元)的跨國企業,要求實質負擔稅率十五%;若低於十五%,由跨國企業母國補足差額稅款;若企業母國未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由子公司所在國補稅。財政部指出,目前包括我國跨國企業一六○家及外國跨國企業二五九家在我國成員,估計四一九家跨國企業將受影響。

為此,財政部提出三大因應措施,首先,推動CFC制度,防止我國企業或個人在低稅負國家或地區設立CFC,刻意不分配盈餘以規避我國稅負。財政部指出,根據立法院附帶決議,境外資金專法施行期滿後一年內,應報請行政院核定CFC制度施行日期,目前正審慎研議辦理中。

其次,現行我國企業最低稅負稅率十二%,且實質有效稅率低於十五%。財政部表示,若能適度提高企業最低稅負稅率,將可避免全球最低稅負制實施後,將我國跨國企業課稅權拱手讓人,因此將審慎評估調整稅率。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說明,企業最低稅負最高可訂為十五%,不必修法。

財政部並表示,鑑於OECD尚未提出立法範本,部分執行措施仍未明朗,將持續關注其實質負擔稅率計算方式、排除項目、執行技術與程序、各成員國的國內法制定情形等,評估我國課稅規定配合修正的必要性與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