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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週報-金融監理沙盒〉英 確保有機會商轉 星 成果須用於當地

2021/09/19 05:30

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CA)率先提出「監理沙盒」機制概念,企業不論核准與否都可進入測試產品服務。(路透)

編譯楊芙宜/專題報導

在全球金融科技(FinTech)浪潮下,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FCA)在2015年率先提出「監理沙盒」機制概念,5年間此機制就遍地開花,迄2020年初已逾50國市場宣布實施。英國提供企業不論核准與否都可進入監理沙盒,以測試產品服務、降低進入市場所需時間及成本;新加坡申請需先註冊、佐證創新程度及效益,但未規定執行時間長短;澳洲最開放,首創採用免牌照、免審查監理沙盒制度,降低起步門檻、鼓勵新創。

沙盒首倡議國家 英國提3大成功關鍵

前英國在台辦事處副代表畢騰安(Andrew Pittam)歸納2016年FCA監理沙盒上路後,成功3大關鍵,包括為申請者提供專案官員個別指導、緊密聯繫、在設計和應用上提供法規建議,確保產品服務符合安全標準,大幅減少進入市場時間與成本;進入沙盒的業者獲得外界投資;進入監理沙盒如市場敲門磚,確保商品有機會商轉。

監理沙盒 新加坡為亞洲首實施

亞洲首先推行的新加坡監理沙盒最大特徵,就是官民共組生態圈、以差異化監管,未規定執行時間長短,會依據個案給予不同實驗期間,可在期滿前申請延長。不過,星國政府特別關注申請者有無興趣在當地發展,強調試驗者既受惠於該國監理沙盒,成果當然必須用於新加坡。

澳洲監理沙盒制度包含減稅政策,較其他國家更開放。澳洲符合規範要求的FinTech公司在知會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後,就可展開金融類、信用類新品創新試驗,不需有金融服務牌照或信用牌照,測試期間最長1年。

馬來西亞去年由政府撥款1億馬幣(約台幣6.65億元),推動「國家技術與創新沙盒」,連結創新技術與政府施政需求,加速產業創新產品服務的商業化,以振興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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