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退出彰銀 台新索補償 財部:實屬無理

2021/07/24 05:30

台新金兌現承諾退出彰銀,向政府喊話盼獲補償不吃虧退場。(資料照)

〔記者陳梅英、巫其倫/台北報導〕台新金控(2887)昨日舉行股東會,總經理林維俊對財政部喊話,指台新對彰銀出錢出力、有很多委屈與損失,如今已退出彰銀經營權,盼財政部給予台新金適度補償,讓台新「不吃虧退場」;不過財政部表示,台新說法與事實「嚴重不合」,強調若加計歷年股利,台新金並無虧損,且台新於6月以低於市價出售彰銀持股,為自行洽特定人行為,要政府補償「實屬無理」。

台新金併購保德信人壽 6月開始處分彰銀持股

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昨也談到彰銀案,他坦言「這10幾年來對彰銀365億元巨額投資被套牢,連累本身發展,失去金控擴展版圖機會」;至於台新金與財政部的官司,林維俊說官司仍是「進行式」,台新金堅持訴訟的理由是要「確認當初合約是有效的」。

林維俊指出,台新金2005年投資彰銀365億元,2014年喪失彰銀經營權時認列投資損失148億元,今年6月開始處分彰銀持股,更認列處分損失及評價損失43億元,兩者合計約191億元,扣除期間領到股利大約100億元,損失還有近100億元。

林維俊說,去年8月行政院長蘇貞昌有2點指示,1、不會把彰銀給台新金;2、讓台新金不吃虧退場。

彰銀今年的股東會,台新金沒有出席也未發言,並出具承諾不再行使股利受配權以外的股東權利。「蘇院長的第1點指示,台新金已經做到了」。

林維俊說,也希望蘇院長的第2點指示,「讓台新金不吃虧退場」,財政部能予以執行並給予台新金適度補償,以期雙方順利和解。

財政部昨表示,台新金為取得金管會同意併購保德信人壽,日前發布重訊承諾,自開始處分彰銀股份起6年內,完成所持全數股份之處分,此為台新金基於營運發展及財務能力的決策,這部分財政部予以尊重。

財政部指出,台新金取得彰銀股權迄今,獲配現金股利109.69億元、股票股利9.4億股(以7月22日彰銀收盤價16.65元計算,價值約156.51億元),共獲益266.2億元,並無投資虧損情事。

財政部說,台新金6月10日處分彰銀2億股,成交均價為15.58元,低於當日彰銀最低價16.65元及收盤價16.70元,這部分是台新金自行洽特定人,以低於市價的約定交易條件,因此減少釋股利益,若要以此要求政府補償,「實屬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