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理專挪用盜領客戶3.47億 台新銀重罰3千萬

2021/07/23 05:30

針對理專人員盜領案,金管會開罰三千萬元,台新銀強調,將持續積極檢討改善,針對受害客戶權益也會予以保障。(記者王孟倫攝)

金管會史上最高裁罰金額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台新銀行去年爆發理專人員不當挪用盜領客戶款項及不當資金往來,涉及金額高達3.47億元。對此,金管會昨日做出處分,由於台新銀未能有效落實內稽內控,因此開罰3千萬元,創下史上最高裁罰金額。

本案是在去年11月中爆發,當時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以「深惡痛絕」抨擊銀行理專盜領案頻傳,強調絕不寬貸。金管會經過8個多月的行政調查後,昨天公布行政處分。

金管會:

台新銀內稽內控嚴重疏失

過去金管會對理專盜領挪用最高罰鍰是2家民營銀行各開罰2千萬元,為何這次祭出史上最高罰鍰?金管會說明,台新銀中和分行周員自2008年7月至2020年9月挪用客戶款項及與客戶異常資金往來,受影響客戶9戶,所涉金額3.47億元;本案不僅涉及金額創歷年最多,違規時間長達12年,且受影響客戶人數也多,顯示台新銀內稽內控出現嚴重疏失。

金管會除了開罰3千萬元,更命令台新銀對個金處的林姓副執行長停職3個月,及停止該行西門分行、北大分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保險代理業務3個月。

金管會表示,為導正金融機構理專挪用客戶款項情形及避免影響社會對金融機構的信任,已採取相關強化監理措施,包括去年11月下旬公布5大究責措施,今年1月祭出4大強化措施,並將金融不法檢舉獎金從原本最高40萬元提高至400萬元。

台新銀:虛心檢討改善

對此,台新銀也回應,對於本案受侵害之客戶權益,定當予以保障,且將虛心檢討並積極改進各項管理機制,嚴格要求同仁恪遵員工行為準則,以遵循金管會政策,落實「公平待客原則」及「理專十誡」,以杜絕再發生類似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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