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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國產化2.0版 年增1323億產值

2021/05/12 05:30

離岸風電10年產值預估高達1.3兆元以上。(東元電機提供)

必做26項 選做57項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經濟部昨公布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草案,國產化部分分為兩階段,也是歷來規則最複雜的一次,開發商需有6成裝置容量達到必做的4大類26項,再自「加分項目」的3群、57項中,至少選做4到10項。經濟部工業局組長林華宇表示,台灣供應鏈確定可做到的部分放入前者,評估後認為,技術尚有困難,需帶動者放入加分項目,預估未來15年內,每年可新增1323億產值。

區塊開發國產化項目分兩階段,猶如「必修、選修」。林華宇表示,不少業者希望項目跟數量要有彈性,因此將本土供應鏈確定可做到的部分,放入國產化關鍵項目,而將評估後認為技術落地有困難者,放入加分項目。

其中,26項「關鍵發展項目」原則上延續前一階段國產化要求,列為「必修」,開發商需有6成完全達到國產化;即每年1.5GW併網容量中,共計0.9MW需符合國產化。

而26項中,除過去的水下基礎、海事工程及變壓器、配電盤等項目,新增5項,包括海上變電站的變壓器、開關設備、配電盤、功率轉換系統等4項設備及風機零組件的變槳系統。林華宇表示,此為詢問台灣供應鏈業者評估有能力進一步生產者,主要是符合海上變電所需的較高壓電力系統。

加分項目則可由開發商自選,包括3群、57項,開發商須選出至少10分。而最困難的發電機、海纜等可得4分,其餘為2分到1分不等,相當於開發商最少須再選做4到10項。

其中,28項「關鍵效益群」得分最高,除發電機、海纜,其餘為26項「關鍵發展項目」每項2分;「投資永續群」則包括海床鑽探船、工程設計共11項、每項2分;「周邊擴散群」包括灌漿材料、塗料、葉片材料等18項、每項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