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家樂福稱單店收數千元 公平會併案調查

2021/03/29 05:30

家樂福併頂好 公平會開4大條件

〔記者楊雅民、高嘉和/台北報導〕針對十餘個公會陸續向公平會陳情,控訴家樂福濫用市場通路優勢地位,強索不當附加費用。家樂福指出,一家廠商單店頂多只收取數千元新店贊助費,所謂近三百億元數字,是絕對不可能!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上週業務會報並未提及此案,可能是剛送件、業務單位還來不及整理,但公平會基於職責,將併案啟動調查。

家樂福指出,收購惠康公司前,就已與各供貨商協商二○二○年度契約,並陸續簽訂完成,故扣款的契約義務與家樂福結合惠康公司後的市場力量無關;且除非業績很高,供貨商才可能收取單店數萬元,多數廠商只收取數千元;過去業界併購案,改裝也都會收取新店開幕贊助費,可能是這次家樂福一口氣要改裝近二百家超市,廠商才會跳腳,覺得金額很多。

將審核「顯失公平」競爭行為

家樂福強調,收購後投入約二百人的改裝團隊,每家門市不含後續商品及價格投資,現階段依不同需求,已分別投入五百萬元至一千二百萬元不等成本;改裝不僅是更換招牌,還包括門市整體系統、設施及貨架更新,以確保顧客可以享受更舒適的購物空間及服務,並秉持與廠商共好原則,希望改裝後創造更大商機,讓各供貨商得以受益。

陳志民表示,家樂福是否涉及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五條所稱「顯失公平」的不公平競爭行為,尚待進一步調查後,再送交委員會議審核。他解釋,「顯失公平」是指「以顯失公平之方法從事競爭或商業交易」者,其中當然包括濫用市場相對優勢地位,將屬於經營的成本費用轉嫁到供貨商的附加費用;至於是否對交易相對人為不當壓抑,亦即妨礙交易相對人自由決定是否交易及交易條款,都得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