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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週報-司法話題〉詢價圈購利潤高 找人頭購股牟利恐觸背信罪

2021/03/14 05:30

上市櫃IPO詢價圈購,若找人頭非法圈購股票,恐觸犯背信罪。 (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專題報導

初次上市櫃公開發行的新股(IPO),大多採取「公開申購」與「詢價圈購」並用發行,前者價格透明公開,較無爭議,但粥少僧多,往往因供不應求,而多有向隅;至於「詢價圈購」,除了對承銷券商有便利性,也有高額獲利的想像空間。於是有人找人頭非法圈購股票,有可能觸犯背信罪的風險。

利用人頭圈購撈2.1億 前台証證副總輕判6月

最知名案例,首推前台証證券副總經理施啟彬等人,2009年受委託主辦承銷「通嘉科技」初次公開發行公司股票募資詢價圈購案。施啟彬與時任通嘉科技總經理李皓民等人,議定以88元低價承銷,各自分頭找人頭頂購,通嘉同年8月掛牌時每股牌價為90元,當天股價就跳到225至245元,施等人非法圈購股票,共獲利約2億1,800萬元。

法院歷審都判有罪,認定施啟彬等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次IPO股票的詢價圈購「應募」,但施明知屬下等人私下違規向通嘉李皓民索購IPO股票,卻未予舉發,觸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罪,經纏訟逾8年,最終適用速審法而減刑,施啟彬被判刑6月,李皓民判1年半、但緩刑,其餘

被告大多認罪,而獲緩刑定讞。

違法自肥賺取差價7.4億 華南永昌前董事長緩刑5年

華南永昌證券前董事長許博偉,2006年任內利用辦理「益通光能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作業機會,依規定向客戶詢價圈購,每股承購價218元,但當時市值超過800元,價差利益可觀。

許博偉找親信去蒐集34個人頭帳戶並調度資金,再指示時任承銷部副總,將華南永昌獲配售的2,454張益通股票中的1,255張,賣給許男所指定的人頭帳戶,上市後每股飆至850元,許出脫持股後,自肥賺取差價逾7.4億元。

此舉違反辦理詢價圈購作業應公平、合理,且不得讓圈購團的董事以他人名義參與應募等原則,事後遭人檢舉、起訴;全案經纏訟9年,法院最終認定許博偉使華南永昌蒙受營業損失、商譽受損,但華南永昌不是上市櫃公司,不適用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因此依刑法背信罪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支付公庫3,000萬元定讞,並沒收不法所得。

而坊間詐騙、吸金集團也有不少打著圈購之名,行吸金之實的案例,根本不是合法承銷商,卻自稱是券商的下游承銷商,向散戶吹噓空殼公司或無代銷關係的公司前途大好、一片光明,再以高額利息吸引民眾投資,案例屢見不鮮。從散戶角度,破解之道建立在講究合法券商、承銷商的圈購案,並自行廣泛蒐集資料,做好查證工作,勿信片面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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