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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有效 逾半綜所稅申報戶免稅

2021/01/10 05:30

2018年綜所稅申報統計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綜所稅減稅效益顯現!根據統計,二○一八年度綜所稅所得淨額二.二兆元、年減十四.三%,實質有效稅率四.二%、年減○.四個百分點。綜所稅六三○.二萬申報戶中,五十一.二%適用零稅率、三十二.五%適用五%稅率,合計近八成四申報戶繳稅金額僅占七.二%,其餘一成六負擔九成三稅額,且約四.一萬戶(占○.七%)適用四十%稅率者負擔四十三.九%稅負。

綜所稅有效稅率 降至4.2%

行政院主計總處說明,「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於二○一八年上路,包括綜所稅四項扣除額調高、最高稅率回到四十%等。根據財政部資料,二○一八年度綜所稅申報戶共六三○.二萬戶,所得總額六.二兆元、年增三.二%;但減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三.九兆元)後,所得淨額僅二.二兆元、年減十四.三%,實際稅負二五八七億元,有效稅率降至四.二%、年減○.四個百分點。

630萬申報戶 51.2%適用零稅率

各類所得中,二○一八年度共申報薪資所得總額四.七兆元,占總所得總額七十六.七%,仍為綜所稅最主要稅基;而薪資所得稅負為一六○二億元,有效稅率僅三.四%,其中以所得淨額一二一萬至二四二萬、二四二萬至四五三萬元負擔稅負最多,分別占二十.七%及二十.六%。

另外,二○一八年度共申報股利所得總額七一六四億元,也是綜所稅重要稅基之一,實際稅負六五六億元,有效稅率九.二%。其中,按二十八%稅率分開計稅的稅額達五八九億元,為主要稅收來源;且以所得淨額一千萬以上者繳稅一六七億元最多,四五三萬至一千萬元者繳稅一○七億元次之,但綜合所得淨額為零者,股利所得也繳稅約一○○億元,主要是股利分開計稅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