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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漁電共生案場動土 年發電可供1.6萬戶家庭

2020/11/24 05:30

台灣首座大型漁電共生案場「台泥嘉謙綠能嘉義漁電共生案」昨動土。(記者林宜樟攝)

〔記者林宜樟、楊雅民、簡惠茹/綜合報導〕台灣首座大型漁電共生案場「台泥嘉謙綠能嘉義漁電共生案」昨動土,該案場面積六十公頃,設置約二十三公頃綠能模組,裝置容量四十三MW(百萬瓦),預計明年七月完工,一年可發電五千四百萬度,供應逾一.六萬戶家庭一年所需用電,累計二十年可抵過一五五○座大安森林公園的碳吸附量。

全台首座大型漁電共生案 裝置容量43MW

該案場位於嘉義縣義竹鄉與布袋鎮交界,由台泥投資二十億元,台鹽綠能統包工程;台泥董事長張安平表示,此為全台首座大型漁電共生案,完工後將成為台灣綠能標竿案場。

台鹽董事長陳啟昱說,案場經三年籌備,開二百多場說明會才動土;台鹽綠能強調,案場利用魚塭土堤建置支架架高太陽能板,不改變原有養殖方式,且選用環境友善用料,以低噪音低污染機具及配合個別養殖戶的工法施工,完工後,將與漁民一同推動智慧養殖,透過台鹽綠能「智慧水產雲」系統協助產銷。

另,由於農電共生爭議難解,農委會本月修正發布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二十九條,新增可由中央能源主管機關提出計畫範圍,及可優先推動漁電共生區位範圍;農委會表示,政策方向是主推漁電、農電先試驗,本月已公告嘉義和台南漁電共生先行區二六○○多公頃,年底前公告七千餘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