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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新南向國家簽MOU 立院預算中心促金管會加把勁

2020/10/22 05:30

(資料照)

仍有多國未與我方簽署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我國金融三業積極插旗新南向國家,截至今年7月底,銀行、保險及證券期貨合計於新南向設置據點達253個,不過,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至今仍有多個國家尚未與我方簽署監理合作備忘錄(MOU),包括泰國、柬埔寨、緬甸等國,呼籲主管機關金管會應積極尋求洽簽,保障本國金融業者權利。

新南向涵蓋東南亞10國、南亞6國、紐澳2國,合計共18國家。行政院在2016年通過「新南向政策—金融支援」,內容包括:鼓勵金融業赴新南向增設據點,擴大對新南向企業授信放款等。

我國金融業已陸續於新南向18國設置據點,其中,銀行業最為積極,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銀行業」在新南向設有227個分支機構、「證券期貨業」11個、「保險業」為15個,合計253個。

不過,截至今年7月底止,新南向18國與我方簽訂MOU文件的國家,銀行業只有5國、證券期貨業有6國、證券期貨周邊單位有6國、保險業有4國、保險周邊單位4國等。

對此,立院預算中心指出,新南向政策為我國當前重要經貿發展戰略,況且,金融業已陸續於新南向18國設置據點,尤其,銀行業設置據點規模金額甚鉅,風險亦高,因此,有加強監理合作之必要,特別是官方或非官方金融監理合作文件。

金管會︰持續與各國洽簽

舉例來說,目前與我「銀行業」簽署MOU,只有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印度、澳洲5國。

立院預算中心表示,像是泰國、柬埔寨、緬甸、新加坡等多國至今尚未與我方簽署MOU,顯有努力空間,呼籲主管機關應積極推動,以利拓展雙邊合作。

對此,金管會強調,將持續與各國洽簽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並利用多元管道深化國際金融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相關會議及諮商,加強深化國際連結、維護我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