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資入台五漏洞 立委提修法堵漏

2020/09/30 05:30

為堵住中資入台漏洞,經民連與立委王定宇(左三)等人,將推動兩岸條例修正。(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黃欣柏、陳鈺馥、黃佩君/台北報導〕為進一步防堵中資以各種方式滲透台灣,民團「經濟民主連合」昨與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宣布合作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現有的中資控管漏洞進行修正,強化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

律師、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修正草案將解決現行規範的五大漏洞,第一個漏洞是「控制力認定困難」,目前經濟部規定中資要對第三地公司有控制力,才能把第三地公司也視為中資,但現實上有查證困難,因此草案將「有控制力」放寬為「有重大影響力」,即視為中資。

第二是「中資假借外資、港資名義來台直接投資」,草案明定,未來投審會在受理外資的投資申請時,應要求切結、登記並申報為非中資投資人,一旦發現不實即可依偽造文書罪法辦。

第三個漏洞為「中資假借外資、港資名義來台從事證券投資」,草案明定政府應區分投資人類型,一般財務性投資不設限,若投資人欲行使股東會表決權或爭取經營權,則應依法切結、登記及申報。

針對第四個漏洞「中資在台轉投資事業未受規範」,草案明定,若中資投資人的股份或出資額合計超過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或者具有控制力,就屬於中資投資事業,其各項投資、併購行為都適用中資投資規定。

第五是「中資利用在地協力者來台營業或投資」,草案規定,借用或出借人頭,都將比照「洗錢防制法」中規避洗錢防制程序規定來處罰,除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亦將沒入其相關資產。

王定宇提到,根據草案,未來凡主要獲利來自中國、受中國實質影響或領中國政府補助者,都不能投資台灣媒體,外界可能會聯想到旺中集團,但其實國內很多媒體都仰賴中國甚深,日後若修法通過,這些股東都必須釋出持股。

經部︰納入研究參考

經濟部表示,五大議題在經濟部所提的「中資投資辦法」修法及現有法規,均已大部分囊括;對外界指出方案,將納入研究參考。

陸委會則稱,尊重立委提案修法權;針對中資假借人頭規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項審查,政府相關機關已研議強化管理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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