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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觀測站》防理專A錢 落實「十誡」是關鍵

2020/09/08 05:30

金管會(資料照)

根據1份調查顯示,有近7%銀行客戶曾在過去2年內,把至少一項敏感物品(如印章、存摺或密碼)交給理專人員保管,這不僅是法令嚴禁,更會增加理專監守自盜的機會;其實,金管會在去年6月已經頒布「理專十誡」,能不能夠真正落實,是能否防堵理專A錢事件的重要關鍵。

近年來,銀行屢屢爆發不肖理專人員挪用客戶資金案件,嚴重衝擊外界對金融機構觀感與信任度;其中,2019年爆發銀行理專A錢高達10件,是過去4年(2015~2018年)累計案件總和,去年銀行因此被裁罰金額也高達5100萬元。

首先,若從銀行理專A錢案件來看,這些人多數都是持續數年之久,有的甚至超過10年,嚴重破壞金融體系的內部監理有效性,因此,外界當然就會批評:「銀行的內稽內控都在睡覺嗎?」「為什麼這麼多年都查不出來?」

此外,金管會去年已公布實施的「理專十誡」,重點在於強化防弊措施,包括:銀行內部查核機制,不定期抽查理財專員辦公處,以遏止私下保管客戶印章等物品,亦禁止理專與客戶有任何金錢往來,並建立理專人員的輪調制度等。

也就是說,「理專十誡」目的除了要防止類似不法事件再度發生,更重要的是,希望還能揪出是否還有積弊多年、還正在偷偷進行中的A錢未爆彈。

不過,若以前述調查顯示,過去2年曾有7%銀行客戶把一項重要物品交給理專保管,無論理由及藉口為何,這類行徑等於製造挪用盜領的溫床或空間,並且已經觸犯「理專十誡」禁令,因此,金管會及各銀行需對此類情況好好再深入追查一番。(王孟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