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藝術品交易所得 擬不課綜所稅

2020/07/24 05:30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吳思瑤等人廿三日舉辦「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邀請文化部長李永得(右一)出席引言。(記者廖振輝攝)

文化部長提議修法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文化部長李永得昨在立法院「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上表示,為提振視覺藝術產業市場,將修正「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新增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所得不計入綜合所得課稅,並研議對藝術創作者的租稅優惠方案,盼為台灣藝術產業打底。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吳思瑤、林楚茵、伍麗華昨在立法院舉行「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邀請李永得、財政部次長李慶華等人出席。李永得表示,根據統計,去年台灣有近300家畫廊,年度營業額30億2269萬元,平均每家營業額1000多萬元;拍賣公司有46家,平均每家營業額近5000萬元。

李永得表示,今年7月已預告修正「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參照國際藝術交易市場規則,將文物或藝術品的交易所得不計入個人所得總額,並研議對創作者租稅優惠方案,盼為台灣藝術產業打底。

財部願研議分離課稅

李慶華則表示,現行規定對藝術品交易等已有諸多優惠,目前收藏家拍賣所得須合併課稅,但若對業者產生申報困擾,文化部願建置藝術品拍賣市場產業發展策略,制定完善且整體性政策,避免涉及洗錢防制等問題,財政部願配合研議提供分離課稅的租稅措施。

李慶華建議,文化部預告修法,個人創作藝術品首次出售所得減稅,但財政部建議不予採行,因標準難以認定,且國人任何所得都要課稅,「不適宜有身分別的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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