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金管會推5措施 完善金融科技發展環境

2020/06/30 05:30

金管會昨天舉行第二場金融科技座談會,邀請金控、銀行、純網銀、保險、證券、期貨、投信、電子支付、電子票證等業者出席。(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昨天舉行第二場「金融科技座談會」,邀請相關業者代表與會。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強調,因應我國金融科技發展,將祭出五大措施,包括:建立金融科技生態體系、完備行動及電子支付基礎設備、打造數位化金融環境、建置數位監理環境及金融資安行動方案。

昨天出席這場座談會的業者代表,涵蓋金控、銀行、純網銀、保險、證券、期貨、投信、電子支付、電子票證等。包括:國泰金總經理李長庚、華南金總經理羅寶珠、中信金總經理吳一揆、玉山銀行董事長黃男州、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李紀珠等。

黃天牧在會中表示,將從六大面向,積極推動且完善我國金融科技發展環境,包括:推動電支電票合併法,達成虛實整合支付環境,在建置數位監理環境方面,將成立數位監理申報機制小組,研擬純網銀即時監控系統。

此外,金管會將推出「金融資安行動方案」,將以四年為期,分階段推動。

業者盼簡化使用客戶資料

國泰金總經理李長庚建議,目前國內金控子公司之間,如擬交互運用客戶姓名及地址以外的個資,須分別依照個資法及共同行銷管理辦法,重複相同告知內容,並分別取得兩次客戶同意始得為之,建議金管會可以簡化子公司間交互運用客戶資料的同意方式,以利客製化服務的精進。

鬆綁金融機構負責人資格條件

街口金融科技執行長胡亦嘉發言表示,我國許多法令限制嚴格,像是金融機構負責人資格條件要求,台灣要求必須有一定年限的金融業背景與資歷,但很多金融科技的創辦人都沒這方面的背景。

胡亦嘉舉例,不論是蘋果前執行長賈伯斯,或是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他們若在台灣,都當不成金融機構的負責人」。

黃天牧表示,已要求各局檢討負責人資格條件,並研議新增科技、新創業的認可標準,未來不會把金融業歷練當成單一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