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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週報-防疫在家追劇〉OTT TV專法將出爐 業界籲平衡納管

2020/06/29 05:30

OTT協會理事長錢大衛表示,法規若沒有平衡,恐會重演OTT版本的「PC HOME對抗蝦皮」。(OTT協會提供)

記者林菁樺/專題報導

喊了2年之久,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擬於7月底前提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俗稱OTT TV 專法)草案,先前透露將採行「低度管理」、「抓大放小」、「以登記制取代許可制」等原則;OTT協會呼籲,面對盜版與境外平台競爭,此法攸關本土業者的生存空間,基於消費者權益、維護本國文化與維持市場秩序,不論境外、本土,或收費、免費平台都需納管。

「OTT是國家級戰略產業,台灣影視音產業、數位廣告產業一年的市場規模就高達千億元,如果沒有管理,正版、盜版都可以進來(搶市場)」,OTT協會理事長錢大衛接受專訪表示,境外OTT業者背後擁有大筆資金,法規若沒有平衡,恐會重演OTT版本的「PChome對抗蝦皮」。

專法擬要求 一定比例本土影音作品

據瞭解,專法傾向要求設立台灣自製內容專區或一定比例本土內容。不過錢大衛認為,振興本土影視產業有其必要,但不能一視同仁。畢竟不同規模、類型的平台業者,商業模式不盡相同。

他指出,若強訂過高的比例,反而容易打擊本土業者,因為境外業者可能會花大錢買斷,本土業者反而買不到,或本土業者為達標,大量掃購便宜的老片,排擠製作預算,台灣好的影視內容就會越來越少,盼官方應與業界充分溝通。

NCC也鼓勵OTT業者自主登記,但卻欠缺審查機制。錢大衛提醒,此作法會衍生兩種狀況,第一、不想登記的業者,還是可以不登記;第二、盜版業者登記後宣傳自己是官方認證。過去就曾發生盜版機上盒,利用NCC硬體核准字號欺騙消費者事件。

OTT協會建議採「強制登記」,但登記程序必須簡化,如果要求業者提供營業額、用戶數等商業機密資料,「誰會想要登記?」,實務可行作法是只要有向經濟部商業登記,即可到NCC註冊,讓程序能化繁為簡。

錢大衛也提出,不論收費或是免費OTT平台都應該要納管,收費平台涉及金流,消費者權益必須被規範。他也舉出數據,去年台灣網路廣告金額高達458億元,較前一年成長69億元,成長速度之快,而許多免費平台、甚至盜版平台就是仰賴廣告營利,因此法規也應將免費平台納管,例如YouTube不該被排除。

但NCC認為YouTube屬於社群平台,而專法主要針對類似廣播電視的OTT平台,YouTube沒有電視頻道因此不納管。但OTT協會舉出,YouTube目前已在推動收費機制,且各大電視台幾乎也都有開設頻道。

如何規範中資平台 業者喊話不要拖

至於爭議多時的中資OTT平台。錢大衛表示,外界還是在意中國有沒有對等開放台灣影視內容進入,及中資OTT登台後是有策略性控制MOD、Cable市場。他喊話,政府從去年就說要處理,喊多了會變成狼來了,呼籲要處理中資問題,就趕快處理,不要一直拖下去,不處理也可視為境外OTT,和台灣業者競爭。

我國OTT TV專法是全球首創,但錢大衛提醒,OTT產業正處於創新萌芽階段,獲利模式需要時間淬鍊,法規可隨產業成熟度逐步強化,而在初期推動時要有效管理,關鍵是要通盤考量,盼政府不要選擇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