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美光告聯電竊密》學者:美強化中企審查 不會讓台灣成漏洞

2020/06/14 05:30

針對美光告聯電竊密案,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接受彭博訪問表示,「美國正強化對中資和中國公司的審查,不會讓台灣變成一個漏洞」 。(資料照)

〔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針對聯電被控竊取美光商業機密案,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接受彭博訪問表示,「美國正強化對中資和中國公司的審查,不會讓台灣變成一個漏洞」,台灣對智慧財產(IP)竊盜的訴訟程序長,無法得知聯電案何時將會終審,這可能損害外國公司對台灣的信心。

台灣IP訴訟程序長 損害外企對台信心

彭博報導,此案已演變為橫跨兩大洲、涉及美中分歧加劇的多年爭端,IP竊盜是川普政府對中國採取貿易制裁措施的主要理由之一,而試圖成為半導體生產大咖的習近平政府,則對其企業以不法手段竊取美國商業機密一再否認。

林志潔昨也在臉書就聯電案發表看法,指美國司法部以聯邦經濟間諜法起訴聯電與福建晉華的案件,正由聯邦地方法院審理中,包含民事和刑事罪名,聯電後續若舉證不足、無法說服法院,仍還有很多硬仗要打。

林志潔分析,可從聯電案看出台、美法制差異,在美國反托拉斯法的刑事罰責和經濟間諜法罰責中,都有一個很重要的處罰態樣叫「共謀」(conspiracy),這並非台灣法律的「共同正犯」;美國法律的「共謀」是單獨的一個犯罪,就像我國刑法的「未遂犯」、是獨立於既遂犯的另一罪,不需有本罪的犯行就可成立。

林志潔提醒,「共謀是美國法處理組織型態犯罪最最重要的立法方式,以免在黑道組織中,永遠只抓得到小弟而縱放大哥」;如今,幾乎所有商業犯罪如營業秘密、經濟間諜、反托拉斯、洗錢防制、RICO(反勒索及受賄組織法)、貪瀆利益輸送、證券詐欺包括內線交易等,美國聯邦通通都有「共謀」犯罪的立法條款。

美國司法部今年二月以共謀詐欺和密謀竊取商業機密等十六項罪名,起訴中國電信大廠華為及其子公司,就是指其違反常用來打擊幫派組織犯罪的法律RICO,涉嫌長達數十年來竊取美企IP的非法行為,包括從六家美國科技公司竊取技術,並向受制裁的禁運國家伊朗銷售監控設備、對銀行謊稱在北韓沒有業務等。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