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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評鑑》治理末段班 強制揭露董監實領酬金

2020/05/22 05:30

第六屆公司治理評鑑新規定中,若上市櫃公司治理評鑑落在最後一個級距,得在年報強制揭露董監事及前5大高薪經理人薪酬。(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陳永吉/專題報導

第六屆公司治理評鑑的新規定中,若上市櫃公司的公司治理評鑑落在最後一個級距(八十一%至一○○%),得在去年年報中,強制揭露該公司董監事及前五大高薪經理人的個別實際支領的薪酬,估計將有三二○家公司受影響。

320家公司須強制揭露

根據第六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共一八○家上市公司落最後級距,包括國巨、威盛、宏盛、玉晶光、國光生技、鄉林等知名企業;至於上櫃則有一四○家,包括老爺等。

證交所表示,公司治理做得好,例如排名前五%的公司會有獎勵,但落在最後一個級距的公司,應該也要給它們有動力去改變,希望透過揭露董監事及高階經理人實際薪酬的方式,督促這些公司積極推動公司治理。

證交所指出,如果最後這個級距的公司,未來公司治理有進步,不排除縮減強制揭露薪酬的範圍,例如改為九十一%至一○○%級距內的公司,但仍要看薪酬揭露後這些公司的公司治理改善情況。

目前上市櫃公司董監事及高階經理人薪酬揭露,僅需揭露級距即可,例如介於五百萬至一千萬元內是那些人,但這三二○家公司今年將得揭露實際支領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