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財經週報-負油價〉期貨契約與原油期貨契約

2020/05/11 05:30

圖為美國原油重鎮奧克拉荷馬州庫欣的原油儲存槽。(法新社)

記者魏錫賓 /專題報導

期貨契約是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一種,指買賣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時間,以事先約定的價格(期貨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一資產之契約;在交割日,買方付錢、賣方交貨。期貨契約有一定的標準規格,以避免爭端並促進交易,對商品的品質、合約大小(數量)及交割時間、交割方式等履約條件均有明確規定。譬如:紐約商品期貨交易所西德州中級輕原油期貨契約(NYMEX WTI Light Sweet Crude Oil Futures)的一單位合約(稱為一口)為1,000桶原油,而最小的價格跳動為0.01美元/每桶,也就是10美元(=0.01╳1,000),並採取實物交割,交割地點在美國奧克拉荷馬州庫欣(Cushing, Oklahoma)。買方有油管或儲存設施與賣方對接等選擇,若賣方同意,也可以直接移轉儲存槽內的原油所有權,且交割日期一定要在交割當月完成等。

油商油廠避險 投資人賺取價差

期貨有避險和投機的功能。產油商為免未來油價降低的損失,可以做為期貨賣方(做空),以一定價格賣出某一個月份的期貨契約,而煉油廠等原油需求者,為減少未來油價上揚的成本,通常是買方(做多),並先以一定價格買進某一個月份的期貨契約。

對原油有實際供需者,可得益於期貨的避險功能,但現在大部分的期貨交易者只是一般的投資人,在期貨市場買賣期貨合約,目的只在利用期貨的投機功能賺取價差,沒有實物交割的需求。不過,投機參與者多,能促進期貨市場的活絡,也有助於發揮其避險功能。

期貨採保證金交易,買賣雙方只要預先繳付契約總價一定比例的金額,保證未來會按規定履約即可,因此投資槓桿及風險相對較高,一旦買賣的標的資產大幅波動,損益都相當驚人。2020年4月20日的負油價,就使許多做多投資人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損失,慘被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