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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原油正2降槓桿比重 近期期貨契約轉為遠期

2020/04/24 05:30

元大S&P原油正2ETF槓桿不足兩倍,元大投信解釋,這主要是芝加哥交易所提高保證金之故。(截取自元大投信網站)

金管會:必須對外公告說明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指出,元大投信必須對外公告說明,元大原油正2ETF基金是如何進行投資策略調整及理由。(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張慧雯/台北報導〕元大投信昨晚公告,由於西德州原油期貨市場波動驚人,CEM(芝加哥交易所)保證金持續調升,元大S&P原油正2 ETF(00672L)目前槓桿倍數最高只能到1.47倍,無法達到基金原始設計的2倍曝險,因此為了避免超額損失、有效保障基金資產,已將持有的9335口6月份西德州輕原油期貨,轉為3066口12月份期貨,曝險部位為121%,而所持有之部位仍符合信託契約之相關規定。

對此,金管會表示,依契約,投信公司確實可改變基金的投資策略或範圍,不過,必須要對外公告說明,包括改變操作策略的理由、追蹤誤差及相關風險控管。

元大投信指出,依據期貨信託契約第16條,基金得視市場狀況,彈性於100%-200%間進行曝險調整,主要還是基於善良管理人之責,依據4月21日的狀況,若未進行相關緊急作為已經發生超額損失,而目前所持有的部位仍符合信託契約相關規定。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根據該檔基金契約規定,基金從事期貨的方針與範圍,曝險部位應貼近基金淨資產價值之200%,不過,該基金若在無法全部依指數建置交易部位,或基於流動性風險考量,可以將追蹤標的進行策略調整,包括比重上的調整。

追蹤誤差恐變大 應說明

不過,蔡麗玲仍強調,元大投信方面必須對外公告說明,元大S&P原油正2 ETF如何進行投資策略調整及理由,另外,更改追蹤標的或改為遠期期貨契約,可能出現較大的追蹤誤差,也要一併說明,讓投資人能夠了解。